昨天支付宝基金「支付宝买新基金」
一款短债类基金的申报、发行正在悄然升温。
中国基金报记者发现,自3月份以来,各大基金公司积极上报短债类基金,产品持有期限30天、60天、90天都有,普通持有、滚动持有两种方式均有。同时,这类产品不少实现“闪电募集”,发行期仅一两天快速成立。近期更有两款产品登上“支付宝”平台引起市场关注。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类滚动或者普通持有期短债基金,实际是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定制产品,目标是满足这类平台稳健理财需求,业内均看好这类产品发展空间。
多款滚动短债基登上“支付宝”
4月9日易方达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基金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发行时间仅1天,首次募集规模4.4亿。近期易方达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C就登上支付宝平台,引起市场的关注。
这类滚动持有期的短债品种,是市场上少见的“滚动持有期 短债”结合的基金产品。从支付宝平台可以发现,目前还上线富国安泰90天滚动持有期产品。从支付宝页面发现,这是根据“金选标准”筛选出的产品,一方面是严格考察底层资产,力求稳健回报,另一个是低风险策略筛选产品,比如要求产品策略追求单日最大回撤不超过0.15%等。
于此同时,目前支付宝的稳健理财页面还上线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山西证券超短债等几只短债基金。
实际上,这背后这展露出行业内一个新的趋势。“近期行业内纷纷上报的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这主要是接到来自腾讯理财通以及支付宝等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需求反馈,目前这类产品并不是拼首发规模,互联网平台是希望基金公司先发行并成立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然后运作半年左右的时间,哪家基金公司投资业绩、回撤等各项指标表现好,就选择上线该家基金公司的产品,然后通过互联网平台页面进行展示引流,从而做大规模。” 据一位基金公司市场人士介绍。
据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率先成立的几只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是直接上线,以后就需要各家公司自行发行成立,比拼业绩等各项指标,再来考察产品是否具备上线条件。
因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流量较大,目前已经上线的一些产品获得较好效果。据了解,排名靠前的产品每天都能有几个亿的资金流入,部分已经上线的短债基金C类份额一季度末规模已经超过250亿元,短短一个季度内相比去年年末增长了230多亿,吸金能力惊人。
另一家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表示,部分互联网平台上线的短债基金一季度规模增长很快,一方面是因为权益市场出现调整,投资者风险偏好下行,另一方面是渠道近期在销售产品时也开始向固收产品倾斜。
事实上,支付宝在挑选产品并不仅仅看收益,会关注基金管理人控回撤能力,以及所投标的是否安全。“去年债券市场出现震荡时,一些回撤控制得好的短债基金之后就被支付宝选为主推品种。”上述人士表示,目前互联网平台并不希望单一产品规模太大,客户集中度太高,会根据情况调整各只基金的排序展示页面,从这个角度看,各大基金公司应该都有机遇。
具备发展大空间
对于这类短债产品,不少受访人士认为业务背后存在较大市场空间。
据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表示,互联网平台上线这类产品,主要是为承接日益旺盛的大众稳健理财需求。他表示,此前,作为资产新规以后保本理财的替代品,具有存款保本特性以及存款保险保障的结构性存款成为大众理财的抢手货。不过,这类产品目前受到控制和压缩干预性措施。互联网平台正是看到结构性存款的巨大理财缺口,意欲通过持有期的短债基金加以填补,这一块业务空间较大。
“监管层目前也比较鼓励基金公司布局针对零售客户的固收产品,互联网平台近期也有一批有短期流动性需求的客户,个人预计这类产品还是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上述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互联网平台上线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一方面是去承接结构性的存款下架之后的市场需求,相比结构性存款,中短债基金投资的是标准化债券资产,持仓分散,是一个比较好的替代品种;另一方面,也是承接资管新规之下投资者对净值型产品的投资需求。
据了解,目前类似30天、60天、90天等各个关键期限的滚动持有期短债,同一期限的品种未来同一个平台或仅会上线一两只只,互联网平台采取竞标的形式去挑选基金,因此近期基金公司都采取发行“闪电战”,尽快成立来争取尽快上线互联网平台做持续营销。
华南一位公募市场部人士介绍,三大趋势也显示出这类产品的空间较大。一是资管新规实施以后,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投资者寻找类似结构性存款的保本方式进行理财投资。其二,互联网存款受到严格约束以及严格控制地方银行异地存款,使得存款人的高收益存款受到进一步的限制。其三,今年以来股市震荡,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因此投资者也将视线转到低风险产品之上。
此外,中短债基金兼具良好流动性和收益的优点对互联网平台形成较大吸引力。同时,过往部分普通的开放式短债基金设置了7天免赎回费,遇到极端行情时,投资者赎回较多,不利于基金经理的投资运作,而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设定了最短持有期限之后,基金经理可以更好地进行流动性管理。因此,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更倾向于上线滚动持有期短债基金。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