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说明文件「中小企业私募公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说明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定义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特色
1、发行对象:主要面向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
2、发行规模、期限及成本: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限制(1--2亿最好,净资产的40%放债),期限三年以内,综合成本年化10%左右。
3、发行流程简便:采用深交所备案制的发行方式,时间快。
4、发行条款设置灵活:发行人可以单独发行,也可以由两家及以上发行人集合发行。
5、资金用途灵活:可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中小私募债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深交所、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身有抵押或有担保(银行认可)
6、盈利无要求(最好盈利)
7、成长率有要求25%增长
四、我行对目标企业发行要求
1、企业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但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3、发行规模在人民币5000万(含)以上;
4、发行人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5、企业行业具有成长性,有政府支持的项目或专利的企业优先考虑;
6、企业所在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
五、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
1、业务咨询及申请;
2、递交资料并配合我行及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一个月之内完成);
3、承销商汇总备案资料后提交深交所进行备案;
4、深交所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承销商在3到6个月内分批次成债券发行。
费用:
1、 律师费:指定律师事务所,10—15万元人民币
2、 证券公司:1%
3、 利息:9—10%之间(根据企业条件优劣)
4、 顾问公司费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