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什么时候分红「股息分红是什么意思」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5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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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042,1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958,688,4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2,042,100股后的股本946,646,300股为分配基数。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上述分派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从960,000,000股变更至958,688,400股。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2,042,100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8,688,4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2,042,100股后的股本946,646,300股为分配基数。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946,64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就本次分红派息所涉相关现金股利,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性质代码0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本总数×每股分配金额,即946,646,300股×0.02元/股=18,932,926元。鉴于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18,932,926÷958,688,400股=0.0197487元/股。
综上,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19748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璐
咨询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56
转债代码:128065 转债简称:雅化转债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1、本次调整前“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98元/股;
2、本次调整后“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96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7月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雅化转债,债券代码:128065)并于2019年4月22日上市。根据《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 A×k)/(1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 n 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 n 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雅化转债”转股价格为8.9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8.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雅化转债”转股期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5年4月16日,目前“雅化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