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收类基金包括二级债基吗「债券固定收益平台」
3月29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深交所上市债券若出现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情形,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交易方式调整后,债券申报价格范围为前一交易日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上下30%。
债市风险管理将更为规范化
北京一位绩优债基经理对此分析,该项规定对机构开展债券投资业务影响不大,在债券投资的交易方式中,主要有固收平台(上交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几种方式。深交所对AA以下上市债券仅仅限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并要求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将让那些没有精力研究和甄别债券、缺乏债市风险识别能力的非合格投资者离场,并让专业投资者更好管理债券投资风险。
这位债基经理认为,如果上市债券被调整为AA评级以下,一般是公司财务恶化或发生债务违约等重大事件后会被下调评级。随着近年来债券违约数量的增多,AA以上债券资质被下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监管层调整交易方式和强调投资者适当性,正是看到了市场上针对风险管理规范化的需求。
具体到交易层面,如果债券评级被下调AA级以下,债券资质变差,一般个券价格会从100元左右降为60-70元,严重的可能会下调到30-40元,在《通知》要求的大宗交易方式下达成这笔交易,可能需要几个交易日才能完成,对申报价格作出类似涨跌幅的限制,对机构投资者做好风险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通知》进一步完善债券风险管理制度
以下是基金君整理的《通知》要点内容:
1、《通知》发布的背景
去年底,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明确根据市场情况和债券资信状况的变化,深交所可在债券上市期间动态调整其交易机制。
本次制定并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债券风险管理制度,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上市债券出现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的情形,应调整其上市期间的交易方式,仅允许其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上市债券交易方式调整符合其风险特征,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维护市场流动性,防范化解债券信用风险。
2、《通知》适用的债券类型
在深交所上市,且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公司债券(含可交换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均适用《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通知》规定。
3、投资者交易方式将发生哪些变化?
债券触发交易机制调整情形后,交易方式将由原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债券申报价格范围为前一交易日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上下30%,交易方式调整首日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0%。
同时,考虑到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可能持有的债券数量和债券金额低于大宗交易最低限额,《通知》安排了一次性卖出机制,该类投资者可以一次性卖出其所持有的全部债券。
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做好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审慎评估债券的受让方是否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对债券的相关风险作特别提示。
5、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职责
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应当申请债券自出现上述情形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及时披露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报告等相关公告。
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交易方式调整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交易方式调整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债券名称、债券代码及交易方式调整起始日期(债券复牌日);二是调整后的交易及交收方式,包括交易方式、计价方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等;三是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及相关投资风险等(如有)。
债券发行人或者受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发布公告的,深交所可以直接调整债券的交易方式并对外公告。自复牌之日起,债券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6、AA以下评级情形消除后如何恢复集中竞价交易?
本通知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债券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可以向本所申请恢复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深交所同意恢复的,债券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交易方式恢复前及时发布公告。
7、实施债券交易方式调整的工作安排
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通知》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为交易双方参与债券协议大宗交易提供相关服务,明确告知其债券交易相关规则及注意事项等。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系统前端控制等措施,严格执行本通知关于申报方式、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自营、经纪、资管等交易申报行为的管理,并对客户做好规则解读和教育工作,对不符合本通知的申报,应当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8、《通知》具体实施时间
《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4月4日起实施。首批调整交易方式的债券将于2019年4月8日起停牌,并于复牌之日起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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