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理财业务净值化加速 影响有哪些方面「qq业务加速有哪些」
8月25日,一则关于国有大行银行理财业务受到监管指导的媒体报道引发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的大跌。理财产品净值化并非新鲜事,资管新规落地以来,监管一直致力于打破刚兑和推进理财市场变革,先后落地多项制度文件,净值化改造持续推进。今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最后一年,按监管要求,大行的净值化将提前完成,对债券市场、资管行业和多次资本市场建设均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大行理财监管指导引发的债市调整
媒体8月25日报道,监管于8月24日对六家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公司做出指导,主要是进行两项重要安排:一是过渡期结束后(2021年末),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二是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理财产品(除现金管理产品)自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此报道一出,旋即引发债市和二级资本债市场的调整。8月26日,现券期货大幅走弱。国债期货全线收跌,10年期主力合约跌0.40%;银行间主要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上行2-5bp。
图1 8月26日国债期货全面下跌
资料来源:Wind,财通基金
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受冲击更明显,成交活跃且收益率大幅上行,与以往极淡的市况形成鲜明对比。
图2 8月26日银行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跌幅
资料来源:Wind,财通基金
监管8.24对六大行的窗口指导,是资管新规精神的延续,其主要是与资管新规第十八条的内容相关。2018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简称“资管新规”)鼓励对资管产品以公允价值(含市价)方法进行估值,并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封闭式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而银行理财新规的要求与资管新规几乎一致,银行理财对未来债券投资可以采用成本法估值的主要为“封闭式产品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于开放式产品未来投资债券须采用市值法估值。
2021年是资管新规落地实施的第三年,目前距离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仅有四个月的时间,原则上,在过渡期结束前银行理财需要完成净值化转型。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资管产品估值方法进行和净值化理财近几年的政策脉络进行简要回顾。
资管产品估值方法
资管产品估值方法主要有两类可以选择,成本法和市值法。成本法通常分为买入成本法和摊余成本法。买入成本法(历史成本法),以买入价来估值(比如面值100的债券可能是98或104的价格买入的),持有期间只考虑债券票面利息的计提,所以等到债券卖出或者到期时,就会引起产品估值剧烈变动,因为债券到期时发行人可不会管你在二级市场上买的时候是折价还是溢价,其只会按照票面100和约定的利息去兑付。这种情况并没有考虑债券存在的溢折价情况,过于简单机械,在溢价时高估债券价值,折价时则低估债券价值。
摊余成本法则是在买入成本法基础上考虑了买入时候的溢价或者折价,在持有期间进行摊销,“相比”成本法更加公允一点,但使用摊余成本的前提是购买的债券要持有至到期,因为摊余成本是把买入的溢价或者折价在持有期间摊销掉的。自2003年国内公募基金行业第一只货币基金产品成立以来,就开始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而且摊余成本记账虽然稳定,但也隐藏了不少问题,比如可能涉及记账价格不准确(与市场价格偏离很大的时候),不能进行投资者教育,不利于打破刚兑等等。采用摊余成本法,先赎回的投资人具有先发优势,将基金浮亏留给剩余的持有人,加剧挤兑风险,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表1 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财通基金
而与摊余成本法不同,市值估值法同时考虑了投资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估值损益。使用市值法计价,理财产品净值会跟随持仓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涨跌而出现相应的波动,净值走势则不太“好看”,可能会“上窜下调”。
资管产品的净值化之路
对基金投资者而言,不同估值方法的基金产品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但两种估值方法并无实质性优劣。而监管层为了建设成熟的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者教育,近年来不断限制摊余成本法产品的使用,并推广市值法估值的应用,鼓励存量理财产品整改的速度加快。无论是证监会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简称“流动性风险新规”)还是央行发布的资管新规,均鼓励货币基金进行净值化转型。
2017年10月,监管层发文对新设基金使用摊余成本法做出诸多限制,一方面要求货币基金不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老产品可以沿用,但流动性风险新规规定摊余成本法货币基金的规模不能超过风险准备金的200倍;新发货基必须采用市值法,文件出台后,市场上即有多家机构积极布局市值法估值的货币基金。
另一方面,在鼓励基金使用市值法估值的同时,监管亦允许符合条件的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而目前满足的条件仅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这一类产品。此类产品采用“封闭管理 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封闭期内暂停申购赎回,按合同约定一定周期会开放一段时间给投资者申购、赎回,兼顾封闭运作优势和流动性需求;与普通开放式债基140%的杠杆率相比,定开债基在封闭期的杠杆率最高可以达到200%,杠杆空间更大,有助获得更多额外的息差收益。
资管新规正式稿出台后,2018年下半年起,监管部门发布数个资管及理财新规补丁、监管办法和估值核算指引,均引导资管产品实施净值化估值。具体有央行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20补丁);银保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先后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简称《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估值指引》)、《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核算指引》)等系列文件。
资管新规及其后一系列的理财新规和补充规定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也明确了银行理财投资债券类产品不能采用摊余成本法,除非是期限匹配;在期限错配情况下是不可能用原来成本计价的方式投资债券的。
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需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于摊余成本法的使用同样有了严格规定和限制;上述系列文件要求“金融资产和负债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摊余成本对资产或负债进行估值。”
同时明确,选取摊余成本法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会计准则允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或其他金融负债;2)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允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估值。
表2 资管新规及系列文件有关摊余成本选择的适用情形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财通基金
本次银保监会对六大行理财产品的窗口指导,即是与资管新规的要求一脉相承。资管新规第十八条当中提到“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提到的明确两种情形可以采取摊余成本计量的前提条件,两个条件当中都有一个相同的条件就是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同时,资管新规第十五条规定:“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也就是投资非标资产不得期限错配。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第十八条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提到“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理财产品净值化改造进程和大行的压力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下称《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325 家银行机构和20 家理财公司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共存续产品3.97 万只,同比减少4130只,较年初基本持平;存续余额25.80 万亿元,同比增长5.37%,较年初下降0.23%。
图3 理财产品存续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分机构类型来看,截至2021 年6 月底,大型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产品3160 只,存续规模3.92 万亿元,同比下降46.69%,较年初下降34.34%;理财公司存续产品6402 只,存续规模10.01 万亿元,同比增长3.27 倍,较年初增长50.07%,占全市场的比例达到38.80%,从存续规模来看,理财公司已超越股份制银行成为市场第一大类机构类型,崛起成为理财市场主力军。
图4 2021年6月底存续产品数量、规模情况
(分机构类型)单位:只,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202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进程的有序推进。截至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0.39万亿元,占比79.03%,较年初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1.75和23.90个百分点。其中,开放式净值型产品余额占全部净值型产品比例为79.93%。
图5 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和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而六大行存续理财规模看,占比较高。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 年6 月底,全市场共有325 家银行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存续产品数量33306 只,存续余额15.79 万亿元。其中六家大型银行余额3.92万亿,占比24.85%;理财公司存续的10.01 万亿产品中,六家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规模最大,达5.42 万亿元,占比54.15%。
图6 理财产品银行机构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因此,如将六家大行(集团口径,含理财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约为9.34万亿,占理财市场总规模的36.2%。Wind数据显示,目前6大国有大行合计存续产品达6733只,以净值改造进度来看,净值型产品数量为1378只,占比为20.47%,比例并不高。可见在监管要求下,6大行剩余近5000多只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有望加快。
图7 六大行理财产品净值改造进度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具体来看,目前建行存续产品数量最多,达2326只,其净值型产品占比仅有5.37%。而净值型产品占比最高的为工行,共有1443只产品,净值型产品已达859只,占比超过50%,可见6大行间差距极大。
在银行理财类属资产配置方面,银行理财投向债券类资产19.29万亿元、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75万亿元、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1.17 万亿元。除开未上市的企业股权,也就是说,剩下的23.04万亿的存量资产,将有可能全被要求使用市值法估值(当然,据估计目前应该大部分已经是市值法估值,后续剩下的小部分也有可能转为市值法)。
图8 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而根据华泰固收所做微观调研的情况看,部分股份行和大行摊余成本法产品的占比在15%-20%之间。而从通常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的永续债来看,银行永续债预计有超过2万亿被银行理财所持有,再加上PPN(即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产品,通过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估计有4万亿左右。
现金管理类产品朝左,定开式理财向右
现金管理类理财的发展壮大始于2018 年资管新规及“720 细则”之后,兼具较好流动性与收益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很受客户欢迎,成为了银行理财转型重点发展的方向,并迅速成为银行理财保规模的神器。从2018 年10 月几乎从零起步,到今年二季度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达到7.78万亿元,同比增长42.01%,比2019年末4.16万亿元的余额增长87%。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全部理财产品的比例为30.15%;2021 年上半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累计募集金额达到33.97 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募集金额的54.43%。
图9 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财通基金
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将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完全类货基化,投资范围基本限于货币市场工具,提出了平均剩余期限120天限制久期,剩余期限不能超过397天的要求,并允许使用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估值方法。
表3 货币基金与现金管理类产品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财通基金
注:1、剩余期限是指:所投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以计算日至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简单的说就是指:到下次调息所剩的时间。2、剩余存续期限是指:所投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天数。简单的说就是指:到还本所剩的时间。
现金管理类新规正式稿使得银行短期理财货基化,期限错配和高杠杆不再符合监管规定。虽然可使用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估值,但对持仓标的的期限限制从根本上解决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和资产端流动性不匹配问题,使得银行只能在现金管理类产品中配置剩余期限较短的私募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从而拉低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收益率的下降,势必降低短期理财产品的吸引力;对银行资产配置、产品发行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虽然设置了延至2022年年底的过渡期,但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已低调发威。各家理财公司都已经制定或开始制定整体压降统筹安排,现金管理产品很难再支撑全行理财规模的快速扩张。
银行传统理财客户低风险者居多,对高净值波动产品的接受度有限,对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来说,管理难度也加大。为支撑银行理财规模,满足部分客户高流动性、低风险的产品需求,有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推出“类现金管理产品”,实施摊余成本估值,将客户往短期封闭、定开、最低持有期产品引导。
据媒体报道,此类产品的底层资产主要配置了以成本法估值的信用债、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PPN( 银行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资产支持证券)、银行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等资产;通过将上述几类资产大量装入通道设立“体外资产池”;即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 一层资管产品嵌套,即“理财 基金专户”,“理财 信托/资管计划”,“理财本身账户”等多种形式,以及一些短久期的市值法资产,从而调节收益、维持净值稳定,满足银行传统客户的需求;这类产品也被视为“伪净值产品”。
图10 非标资产的主要配置与运作模式
资料来源:夏蜀等:《转型与重构:中国地方银行体制模式框架分析》,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版。
从监管处罚情况来看,银行理财产品估值管理日渐严格。今年7月13日,银保监会公示7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其中三家银行涉理财业务整改问题。而在诸多问题中,第一次在某股份制银行的罚单中出现了“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方法使用不准确”这样的提法。监管希望看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达到真正的净值化,少一些前段时间被开罚单的“伪”净值产品,在运作逻辑上更加贴合。
若按照监管的最新要求,上述按成本法估值的底层资产都将转为市值法估值,显然“类现金管理产品”的低波动优势也将不复存在。即现金管理替代品的净值波动,也很难通过平稳的净值波动吸引低风险银行客户了。
理财产品净值化的影响
今年是资管产品净值化最后一年,我国自2013年以来,监管层长期致力于打击非标和影子银行,削除监管套利,建设规范的金融市场体系。三大攻坚战确立以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任务之首,去杠杆、破刚兑、打击多层嵌套和期限错配,规范间融市场、鼓励直融市场发展,共同构建制度明晰、公平竞争的大资管行业、筑牢风险传染的防火墙,支持经济金融的转型发展成为监管的施策重点。
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大资管行业迎来新的一页。此次六大行及其理财公司的监管指导加速这一进程,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监管的初心、短期市场冲击、中期对行业影响,长期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深远意义。
净值化的背后——监管的初心
对于低风险偏好的银行理财客户来说,平稳增长的净值曲线当然要比波动、回撤较大的净值曲线更能俘获人心。过去,在理财产品市场并不发达的情况下,不少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客户黏性以及从维护自身名誉的角度出发,往往在产品亏损或者是达不到预期收益率时,会按照预期收益率给予投资者进行兑付。表面上看“刚兑”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危害。这样刚兑的方式,不仅背离了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特征,而且使得风险在金融体系累积,并加剧了道德风险。
当市场收益率整体上行的时候,预期收益率只能锁定固定收益,这就产生了机会成本,多出来的收益都被资产管理机构给收走了;当市场收益率下行的时候,如果还是以预期收益率给与投资者兑付,将迫使机构追寻更高的风险资产,其风险不言而喻。这也是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更偏向使用摊余成本法为产品进行估值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所有产品净值化,一些无法预估的非标产品风险,一些“早就该减计”的问题资产将浮出水面。
净值化转型是大势所趋,《资管新规》最核心的目的就是鼓励市值法计价,打破刚兑(净值化)、去通道化,禁止多层嵌套和期限错配。目前就整个大资管行业来看,资管新规之后,理财新规、中基协的估值指引以及中银协的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指引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算是针对资管产品估值最权威和最基本的指引性政策文件。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除少数符合要求的净值化产品外,均要求或鼓励使用市价法估值,即净值化。
监管力推净值化计量的核心目的,就是资管产品实施净值化改革后,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有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意识,对风险和收益的进行匹配,从而实现风险可控下的最大收益。净值化也利于资管机构建立真正的资产管理能力,而不是累积风险的刚性兑付,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才是资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净值化最终目的是有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推动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于今年底结束,净值化转型已进入冲刺期。在资管新规与理财新规确定的监管格局下,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将加速退场。对于个别银行存续的少量难处置的资产,银保监会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个案专项处置,持续督促相关银行综合施策、积极整改,尽快全部清零。理财产品市场格局和观念氛围将从根本上发生转变。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净值化进程对债券市场不构成长期压力,但影响部分细分类属资产的配置和期限利差。本次对六大行监管对债市冲击是短暂的,待净值化改造完成后,理财产品还需要被迫增加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配置,且当前政策趋向宽信用背景下,大行理财产品整改也不会太过激进,叠加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未消,以及机构整体资产欠配,料短期冲击仍难改变债市中长期向好态势。
不过,由于净值化改造要求,对部分细分债券种类带来一定的冲击,如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和私募债券、ABS等。六大行被监管指导的报道当天,银行二级资本债市场出现大量折价卖盘。在今年货币宽松 结构性资产荒 信用风险上升的背景下,机构不能信用下沉从而选择条款下沉,银行资本工具发行大幅增加。根据Wind数据,截至2021.8.27,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类债券存量规模共4.43万亿,其中二级资本债占比最高,规模近2.51万亿,其次是银行永续债,而2013年之前发行的次级债存量规模为0.38万亿。
图11 银行资本工具占比
资料来源:Wind,财通基金
而且银行表内由于风险权重的要求,资本债持有量较少,通过理财产品互持资本工具,报团取暖,互相支持,叠加摊余成本法估值解决了净值波动和性价比的问题,因此对银行资本债的需求增加。从托管数据来看,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的主要持有机构包括非法人产品(其中银行理财产品占比较高)、银行自营(国有大行以及股份行为主)等,而其他类型机构如城农商行、保险机构及证券公司持仓规模相对较小。
图12 银行二级资本债投资者结构
资料来源:Wind,财通基金
注:非法人产品即广义基金,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基金、年金、社会保障基金、保险产品、信托计划、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期货公司资管计划、私募金等。
对部分低资质非公开信用债冲击看,理财产品净值化后,也可能带来一定抛盘压力。当前部分银行理财通过通道/SPV投资私募债,净值化后如果实施穿透管理,对理财投资的SPV也采取市值法计量,可能会导致理财产品赎回一层嵌套的资管产品,从而产生市场交易摩擦。而且净值化估值后,为了降低估值波动,防止出现较大回撤,银行也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对低等级信用债配置,通过绕道通道配置私募债的的需求或也有所下降。
净值化要求之下,私募债由于交易不活跃,预计将采用第三方估值。这将降低私募债对理财的吸引力,影响这部分资产的信用利差。信用分层或更加明显,不利于低资质信用主体的融资。
期限利差或走阔。从摊余成本法计量转为净值型,出于降低净值波动的考量,银行理财会倾向于缩短资产久期,对剩余期限较长的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和长久期信用债等存在降低敞口和仓位的需求。部分银行也可以转而发行更长期限的理财产品,与资产端进行匹配,但目前看多数银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占比较低。总之,银行和理财子会在,收益、波动和久期上进行平衡,强化对理财产品的主动管理能力。
对公募基金和理财市场的影响
有观点认为监管政策或令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不增反降,部分投资需求亦可能向公募基金转移,市场生态面临一定变局。短期或许如此,长期还是要看谁掌握渠道能力和更加平衡稳健且有超额收益的能力。长期来看,在资管新规及其系列文件影响下,不同机构因监管而产生的套利逐渐消除,大财富时代管理来临。可以预期公募基金行业即迎来发展机遇,也迎来银行业发力标准化资管产品的挑战。
图13 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财通基金
从产品布局来看,银行理财在固收和现金类资产方面的投资经验非常丰富,同时也在积极布局混合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占比仍然较小,而公募基金的产品布局以权益类产品为主。
截至2021 年6 月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2.75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31%,同比增长15.04%,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88.18%;占据绝对的核心位置。混合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96 万亿元,较年初下降25.44%,同比下降35.89%,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11.49%;权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843 亿元,较年初增长10.15%,同比增长1.54%,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0.3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规模较小,为11 亿元。
公募基金虽然是由货币基金一支独大导致,权益基金总规模并非第一,但增长迅速。截至8月19日,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新成立基金数量分别为309只和591只,对应发行份额分别达2699.74亿份和13310.89亿份,市场占比分别录得13.48%和66.45%。以上加总计算的话,年内新成立权益类基金数量、份额分别为900只和16010.63亿份,市场份额占比已近八成,创下2015年大牛市之后的新高。
从资产配置角度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主要的资产配置品种均为债券,而银行理财产品在债券上的配置比例更高。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来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更大,可投资非标债权,并且允许一层嵌套。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由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其他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而公募FOF不能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只可投资公募基金。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是显著以银行体系为主导,这是多种原因所致,但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和理财产品的刚兑,为银行揽储揽财提供了最安全有效的支持。随着资管新规和理财产品净值化要求,既有理财产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短期或将面临收益下滑、规模下降等问题,这将有利于居民多元化理财,丰富其理财方式。规范化发展也对于银行理财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本源,保护投资者权益有重大意义,从根本上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此外,如监管所期望的那样,银行理财将以净值化转型为重要突破,探索进一步丰富理财产品线。除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外,渐进式开展权益等资产配置,满足投资者个性化和多元化配置需求。积极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产业、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等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领域;同时加大对社会责任投资等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塑造、完善ESG 投资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在助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ESG 投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资管行业独特作用。不断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也有利于资本市场朝着长期稳定和健康运转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
2)《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答记者问;
3)《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答记者问;
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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