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安排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
股权投资,又称权益性投资,是指通过付出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等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或股权,享有一定比例的权益份额代表的资产。
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体现在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4.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对构成合营企业的合营安排的投资。(能共同控制)
对子公司的投资,是投资方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的股权投资。
控制权的转移: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2.企业 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转移手续,4.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形式)
现金
权益性证券
借
贷
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
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当初始成本(不含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这其中支付承销商等机构的手续费,佣金不构成成本,应从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不足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对子公司投资(同一控制的)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不足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权益性与现金的区别
股本
有关资产或负债科目比如: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差额)
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份额,如果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面价值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中产生的审计等中介费,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借
贷
长期股权投资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
有关资产或负债科目
资产处置损益或投资收益(也可在借记)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长期股权投资
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
发生相关费用
管理费用
银行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性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
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收益
投资方根据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
借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X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或相反)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资本
借
贷
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等)
投资收益(倒挤差额(或借)
调投资时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损益的影响(调公允)
应当以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即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被投资方利润的影响。
权益法投资损益的确认(内部交易调整)
投资方(包括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不构成业务),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以后年度内部交易的资产对外实现其经济利益(存货销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要将之前抵销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加回来,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处理
借
贷
宣告时
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实际发放时
银行存款
应收股利
超额亏损的处理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被动稀释),长期股权投资调整金额的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金额=新的持股比例 X 被投资方增资的金额 — 下降比例占原比例的比值 X 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
股票股利处理
被 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企业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同成本法)
处置部分终止确认
借
贷
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倒挤差额,或借)
剩余部分按权益法追溯调整(一点一线)
1.“一点”的调整(原投资时点负商誉的追溯)
调整分录如下
借
贷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特点:两个或两个以上,参与方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