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统计「债券市场2019现状」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日趋完善,绿色债券发行稳步增长
林青 李天娇 刘沛伦
联合资信 联合评级 研究部
2018年,国际绿色债券发行量继续增加,但增速有所放缓,参与主体继续扩大,新发绿色债券共涉及44个国家,其中有8个为新增国家,美国、中国和法国仍然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排名前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保持稳定发展,绿色债券政策制度日益完善,发行期数、发行家数和发行规模较上年均有所增加;绿色债券期限以3年期为主,AAA级集中度有所上升;国有企业仍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污染防治、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领域。展望2019年,国际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望保持稳定,绿色债券发行将继续增加,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2018年国际绿色债券发行涨幅放缓
2018年,国际绿色债券虽延续了2013年以来的增长趋势,但增速有所放缓。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统计,2018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期数为1543期,发行规模达到1673亿美元(约1.14万亿人民币),发行规模较上年(1621亿美元)增长3.21%,与2017年85.47%的同比增幅相比,市场增速明显放缓,主要是受到部分地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下降影响,尤其是来自美国的中小发行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大幅减少。
2018年,国际绿色债券共涉及发行人320家,涵盖多边开发银行、主权国家、地方政府、政府支持机构、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等多种类型,绿色债券发行人家数较上年增长33.90%,其中204家为新增发行人,绿色债券的参与主体不断扩张。
分发行人类型来看,金融机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排在第一位,共发行490亿美元,是上年(230亿美元)2倍多,占全球年度总规模的29%,高于2017年的14%。其中,兴业银行(中国)、ING(荷兰)和工商银行(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大,合计占金融机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近三分之一。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排在第二位,达到290亿美元,占总规模的17%。
分地区来看,2018年全球新发绿色债券共涉及六大洲的44个国家,其中有8个为新增国家。美国、中国和法国仍然在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排名前三,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341亿美元、309亿美元和142亿美元,合计占全球总规模的47%,较上年占比(56%)有所下降。
从募集资金投向来看,2018年新能源行业、建筑行业和交通行业仍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最大的三大领域。
2018年,各国家纷纷发布了绿色债券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发展。具体来看,秘鲁利马证券交易所发布绿色债券指南,规定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有助于促进秘鲁绿色债券市场的创建;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可持续金融综合行动计划,并启动技术专家组,负责制定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贴标欧盟绿色债券计划等,以便在绿色债券立法提案和行动计划的细节方面取得进展;肯尼亚内罗毕证券交易所(NSE)修改了绿色债券的上市规则,并在其固定收益证券市场内引入绿色债券子市场,同时资本市场管理局(CMA)修订相关法律,明确绿色债券的定义,以帮助内罗毕证券交易所审查和批准其绿色指引;埃及金融监管局启动了与国际金融公司协调制定绿色债券准则草案的磋商会,推动绿色债券发展。
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发展
(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日趋完善
1、继续完善绿债市场相关制度建设,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绿色债券标准化进程再进一步。为推进实施《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8年9月,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表决通过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等内容,下一步将从明确工作机制、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标准落地等方面入手,全力做好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2018年12月7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正式成立,根据上年发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绿标委将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统筹实施自律管理。绿标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有助于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和水平,我国绿债市场标准化进程再进一步。
加强绿色债券市场服务力度,支持绿色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发展。2018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加强绿色债券市场服务力度,研究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和规则。2018年3月和8月,上交所先后发布关于绿色公司债券融资的监管问答和关于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问答,分别对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第三方评估认证和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说明。上交所此举有助于规范上交所绿色公司债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展,助推绿色债券发行。
加强引导绿色投资,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化发展。2018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公告将不低于AA级的绿色金融债券、优质绿色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并在公司信用类债券担保品中优先接受涉及绿色经济的债券;2018年7月27日,央行下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指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将按季度开展,并将业绩评价结果纳入MPA考核。以上举措一方面有助于加强绿色债券的投资吸引力,提升银行对绿色债券的投资意愿,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商业银行发放绿色贷款,绿色金融债的发行需求有望随之提升。2018年11月10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明确了绿色投资的内涵、投资目标和原则,以及开展绿色投资的基本方法,并规定了绿色投资的评价和监管要求。此文件为各类投资人开展绿色投资提供了导向性指引,有望推动形成我国资本市场绿色投资氛围。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绿色债券市场透明度。2018年2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配套规范文件,提出对存续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进一步细化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的要求。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提升绿色金融债信息披露透明度。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了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准则》对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作出制度性规定,形成了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环境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将有助于防止“漂绿”行为,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稳定发展。
2、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持续出台,推动地方绿色债券快速发展
2018年,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多地出台规划促进绿色债券发展。甘肃、四川、海南、新疆等省区纷纷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或规划方案,其中鼓励绿色债券发展是构建地方绿色金融体系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包括鼓励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投资人投资绿色债券等。赣江新区和广州先后发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内容分别包括创新绿色债券发行担保方式,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机制,并提出建立绿色金融备选项目库、为入库项目和企业提供绿色债券发行等服务。此外,多地出台绿色债券财政支持政策,绿色债券发行迎实质性支持。2018年1月、9月、12月,厦门、四川、深圳等地分别发布文件鼓励当地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根据发行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或补贴;10月,江苏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连续两年贴息30%,单只债券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担保方也将获得一定的风险补偿。地方绿色债券相关措施的不断出台,代表着绿色债券鼓励政策正在逐步落地,切实推动地方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
3、绿色债券市场国际化持续推进,加强我国绿色债券国际影响力
绿色金融领域多边合作持续开展,助力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水平。2018年7月7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正式发布,提出探索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方面开展合作,借助中国建设绿色债券市场的经验,将绿色金融融入中东欧建设。2018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先后启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上发挥着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也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管理水平。继2017年6月上交所和卢森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卢交所”)达成上证绿色债券系列指数同步展示的合作后,2018年6月8日,上交所与卢交所正式启动绿色债券信息通,将上交所绿色债券具体信息在卢交所官网及其环保金融交易所等信息平台展示,为国际投资者获取中国绿色债券相关信息提供了高效透明的渠道。2018年11月,美洲开发银行、CBI与我国央行联合发布绿色熊猫债指南,为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计价绿色债券提供分步指南,便利境外机构参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12月4日,绿金委和欧洲投资银行发布《探索绿色金融的共同语》第二版白皮书,建议未来在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之间建立较为清晰的标准对比和转换机制,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工作有望推进。以上举措在继续探寻绿色金融跨境战略合作的同时,为境外投资人和发行人参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提供了直接便利,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香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业,打造绿色债券国际发展平台。2018年3月12日,香港正式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由品质保证局为发行绿色金融债务工具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包括发行前认证及发行后认证,该局已在2019年1月完成首个认证项目。2018年6月15日,香港推出“绿色债券资助计划”,资助绿色债券发行人取得上述绿色金融认证,除提高对绿色债券发行人的吸引力外,还能有效提升绿色债券的透明度,增强市场对绿色债券的信心。2018年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发布并指出,将推动基于香港平台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绿色项目在香港平台发债集资;推动建立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2018年4月27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将落实系列措施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规划,包括推动香港与国际绿色金融业界紧密合作、推出绿色债券发行计划等,此举可鼓励更多融资者通过香港资本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2018年9月21日,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成立,旨在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助力香港打造国际绿色金融中心,香港有望在绿色债券国际平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二)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稳定发展
在我国绿色债券政策制度日益完善、财政补贴政策逐步落实、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稳定发展,绿色债券共计发行129期,发行规模为2208.53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较上年(114期、2054.80亿元)分别增长13.16%和7.48%。2018年,除资产支持证券外,我国新发绿色债券共涉及88家发行人,较上年增长29.41%,其中67家为2018年新增发行人,绿色债券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多。此外,境内发行人在境外合计发行15期绿色债券,较上年(5期)大幅增加,但发行规模(超过64亿美元)较上年(约69亿美元)略有减少。2018年我国新发绿色债券呈现如下特征:
1、绿色金融债券发行量仍最大,银行间市场仍是绿色债券主要发行场所
2018年,我国新发绿色债券涵盖了债券市场大多数信用债品种,包括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私募债、PPN,绿色债券品种较为丰富;但与上年相比,2018年新发绿色债券只涉及中长期券种,未包含短期融资券。具体来看,绿色金融债发行期数和规模(38期、1289.20亿元)仍最多,发行期数较上年下降13.64%,但发行规模较上年增长4.47%,发行期数和规模在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和总规模的占比(29.46%和58.37%)较上年均略有下降;绿色金融债共涉及31家发行人,较上年(25家)明显增加,其中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家数(30家)持续增多(上年18家),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度不断提升。非金融企业所发绿色债券期数和规模(73期、777.99亿元)较上年(60期、674.75亿元)均有所增长,涉及发行人家数(57家)较上年(44家)也有明显增长,表明非金融企业也在越来越多地参与绿色债券市场。其中,企业债和公司债仍是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券种,绿色企业债发行期数为21期,与上年持平,发行规模为213.70亿元,较上年(311.60亿元)有所下降;绿色公司债发行期数和和发行规模(18期、256.10亿元)较上年(17期、170.80亿元)均略有增长;绿色中期票据和绿色私募债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也保持增长趋势。此外,2018年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共发行18单,较上年(10单)有所增长,但发行规模为141.34亿元,较上年(146.05亿元)略有下降。
2018年,银行间市场仍为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场所,共发行绿色债券82期,发行规模为1723.82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均与上年(81期、1724.78亿元)基本持平;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在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和发行总规模的占比分别为63.57%和78.05%,占比较上年分别约下降7个和6个百分点。交易所市场共发行绿色债券46期,发行规模为480.71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较上年分别增长35.66%和21.77%,主要由于交易所市场发行的绿色私募债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增长较多;另有1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在机构间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规模为4亿元。
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占债券市场总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21%和1.58%,绿色债券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污染防治、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领域
在绿色债券资金用途方面,2018年,根据央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划分,已明确和可估算具体投向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领域,其中投向污染防治领域的资金占披露投向的募集资金规模的25.38%,较上年(17.64%)大幅提升,超越清洁交通领域位居第一,污染防治资金规模大幅增长或与国家污染防治政策导向有关;投向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领域的资金在披露投向的募集资金规模的占比(21.58%、20.01%)较上年(29.25%、23.28%)均有所下降。2018年,未能明确估算具体资金用途的绿色债券主要为部分信息披露不完全的绿色金融债以及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占募集资金总规模的8.77%,占比较上年(29.17%)明显下降,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3、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比例有所上升,环境咨询机构认证占比最高
从第三方评估认证情况来看,2018年共有95期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评估认证,在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中的占比为73.64%,较上年(72.41%)略有上升,绿色债券市场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未进行第三方认证的34期绿色债券中,19期为企业债,主要由于发改委会对绿色企业债进行审核,15期为在交易所发行的绿色债券,由交易所进行认可。目前,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机构种类较多,其中环境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信用评级机构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共为82期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在进行第三方认证的绿色债券总期数中的占比高达86.32%。与上年相比,环境咨询机构进行认证的绿色债券在进行第三方认证绿色债券总期数的占比(31.58%)较上年(17.86%)上升明显,超越会计事务所(28.42%)和信用评级机构(26.32%)排名第一。具体来看,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最多的机构为安永、联合赤道和中节能,分别认证了22期、16期和14期。
4、绿色债券期限以3年期为主,发行期限较为灵活
2018年,除了10期可续期债券外,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期限分布于2~15年,其中4年期为新增绿色债券发行期限,绿色债券发行期限更为丰富,但本年未发行1年期、8年期和10年期绿色债券。绿色债券发行期限仍主要集中在3年期和5年期,其中,3年期绿色债券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占比(54.05%、71.78%)较上年分别增长近6个和1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在严监管和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市场倾向于配置短期债券,导致3年期绿色债券发行量增长。
5、绿色债券信用资质较好,AAA级集中度有所上升
2018年,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主要集中在AA 级(含)以上,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在具有评级的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和总规模的占比分别为85.56%和97.39%。其中AAA级绿色债券共发行57期,发行规模为1448.81亿元,在具有评级绿色债券发行期数和规模中的占比分别为58.76%和77.20%,占比仍然最大,且较上年均有所上升。2018年新增2期A 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共3.5亿元,绿色债券信用等级分布更趋广泛。在违约事件频发、低等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背景下,A 级绿色债券的发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场对于绿色债券的认可。另有2期绿色政策性金融债、10期绿色私募债和2期绿色PPN无评级。整体来看,我国绿色债券信用资质良好,AAA级集中度较上年有所上升。
6、发行主体行业分布更为广泛,商业银行发行期数仍最多
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合计88家,其中67家为2018年新增发行人,发行主体共涉及商业银行、建筑与工程、电力等在内的21个行业,较上年新增公路与铁路运输、化工以及金属、非金属与采矿等6个行业,发行主体行业分布更为广泛。其中,商业银行所发绿色债券期数(38期)仍最多,发行人家数和发行规模分别为30家和1289.20亿元,发行期数较上年持平,发行人家数和发行规模较上年分别增长150%和7.97%;建筑与工程行业企业和电力行业企业所发绿色债券期数(15期、8期)分别居于第二、三位。
7、国有企业仍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公众企业发行规模较上年大幅增加
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仍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74家),所发绿色债券期数(93期)较上年增长17.72%,但发行规模(1172.91亿元)较上年减少5.93%;国有企业所发绿色债券期数在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占比为83.78%,占比同比增加了8个百分点,发行规模占比为57.75%,占比同比减少了4个百分点。其次为公众企业,共有8家公众企业发行10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845.08亿元,受到兴业银行发行2期规模共计为600亿绿色商业银行债影响,公众企业绿色债券发行期数虽较上年有所下降(9.09%),但发行规模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32.04%);公众企业所发绿色债券期数在绿色债券发行总期数占比为9.01%,占比同比减少了2个百分点,发行规模占比为40.88%,占比同比增加了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绿色债券发行量仍然较少,在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度仍有待提高。
8、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地域范围有所扩大
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涉及地区(25个)与上年(24个)相差不大,其中,贵州、广西、辽宁和青海为新增绿色债券发行区域,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由于北京、浙江、广东和江苏地区经济较为发达,金融活跃度较高,大型商业银行和国企较多,这些地区绿色债券发行期数较多(15期、14期、13期和9期),合计占绿色债券总发行期数的比例为45.95%。但从发行规模来看,由于今年兴业银行发行了2期共600亿的绿色商业银行债,福建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最高,占总发行规模的比例为29.55%;其次分别为北京(342亿)、广东(135亿)和重庆(101亿)。此外,甘肃、黑龙江、内蒙古和西藏在2018年均未发行绿色债券。整体来看,在东部地区企业仍保持较高绿色债券发行量的同时,中西部地区企业对绿色债券的参与度也有所提升。
9、绿色债券发行成本仍具有一定优势
2018年,我国共有45期绿色债券的发行利率低于可比债券的平均发行利率(详见附表1),占比达到60.81%,较上年(63.27%)有所下降。具有成本优势的绿色债券以商业银行债(12期)为主,发行人以国有企业(37期)为主。由于现阶段绿债发行数量与规模仍然较小,统计分析受发行主体性质、行业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局限性。
三、2019年绿色债券市场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展望2019年,国际市场方面,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绿色债券发行人扩容空间较大;绿色债券国际合作将不断加深;各国出台的绿色债券相关政策也将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国内市场方面,预计2019年绿色债券市场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市场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
加快推进绿色债券标准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已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做出了明确分工,央行及证券业协会也分别将“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列为今后重点研究工作,预计2019年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完善和统一工作将持续推进,推动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
继续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继2017年央行、证监会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后,2018年绿标委正式成立,并提出将研究制定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备案操作规则、实施市场化评价,开展执业行为检查,通过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升专业水平,确保绿色债券的纯度。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保障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
加强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根据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实施方案,强制要求开展环境信息定期披露的公司范围将逐步从重点排污单位扩大到所有上市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计划,2019年将在实现披露绿色信贷余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披露污染性信贷余额,环境信息披露深度将更进一步,为资本市场环境信息披露起到良好示范作用。随着证券业协会等监管层持续开展绿色证券的信息披露研究,更多具体相关披露标准有望出台,预计未来绿色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将更加及时、充分、透明,为绿色债券市场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望保持稳定
第一,我国监管机构将继续发布政策鼓励绿色债券发行。2019年1月15日,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包含发展绿色金融在内的九项重点任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第二,我国绿色经济融资需求巨大,随着绿色债券相关机制的完善以及绿色债券财政奖励、补贴、贴息、风险补偿等鼓励措施的落地,将有更多绿色融资需求选择发行绿色债券。第三,2019年,将有超过1000亿元规模的绿色债券到期,存在一定的再融资需求。第四,我国责任投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预计绿色债券投资需求将会增加,进而从投资端驱动绿色债券发行。综合来看,在债券市场整体发展较为平稳的背景下,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望保持相对稳定。
地方绿色债券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2018年,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代表的省、市级地方政府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创新成果颇丰,可为其他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行动计划》提出将适时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试点范围。预计2019年更多地区有望加入地方绿色金融建设,地方绿色金融建设步伐有望加快,从而推动地方绿色债券市场建设和发展。
绿色债券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加强
2019年,中英两国在发展绿色金融领域作出了新的深入合作安排,包括争取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海外市场落地、开发支持“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工具和方法等,互相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在《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白皮书的引导下,欧洲投资银行已启动了绿色熊猫债业务,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工作有望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与推进。此外,随着上交所与卢交所合作的持续开展及《绿色熊猫债指南》的发布,我国债券市场对境外绿色债券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深圳市提出探索发行国际绿色市政债,并发挥深港合作优势,引导长期、稳定的外资投资境内绿色债券,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双向互动。未来,我国绿色债券领域国际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不断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机制的同时促进绿色资本跨境流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