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 因疫情影响未正常还款者不作逾期处理
时间:2022-10-30 12:00:08 • 来源:大皖新闻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从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该部门今天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等事项的通知》,对疫情期间企业、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作出特别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业务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http://sgj.ah.gov.cn)。缓缴期间,企业每月可在线上正常办理汇缴核定。
2020年1月至6月汇缴期视同连续缴存,不影响缓缴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职工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办理提取而导致超期的,提取时限顺延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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