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延安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http://www.sxgjj.com/seach/DanweiSigin.aspx.
说明:1、登陆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2、输入职工账号或输入身份证号码(只需输入一项)。
其他查询方法: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延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一、延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六条 凡在延安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行为的职工,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延安城镇常住户口,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
4 购买住房的,应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大修住房的,应具有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文件和所需费用30%以上的自筹资金,所建房屋得到封顶
5 同意按照管理核心和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 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延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建、大修住房总价的70%。贷款期限不大于贷款申请人法定剩余工作时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管理核心可按县(区)分年度核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和期限。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管理核心和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
1 保证担保。由担保公司或管理核心认可的第三方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质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公积金缴存帐户等有价证券做质物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 房产抵押。借款人可用购建住房的房产证(或他项权证)进行抵押;也可持所购房产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进行预抵押。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做抵押申请贷款的,其申请时限应在取得所有权后五年内进行。
第十一条 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公司须于借款人和委托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在委托银行储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 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的,做质押的公积金月缴交额不少于贷款月本息归还额的50%。管理核心、借款人和出质人应当签订质押合同。
第十三条 用自有或所购房产进行抵押的,借款人将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作为抵押权属证明,由抵押方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和房屋他项权证,与委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属证明由委托银行收押和保管。
三、延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四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明、建(修)房审批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首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等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贷款审核
管理核心受到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申请材料、住房、抵(质)押物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担保和还款方式,通知申请人和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贷款发放
借款人的申请事项经管理核心受理后,应携带申请材料和管理核心发得贷款受理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及有关部门,签订借款及相应的保证合同,并在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按合同约定还款。
延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内设5个科,下设13个县区管理部,编制62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以及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
(四)承办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使用等情况;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承办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工作。
(六)负责对所属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承办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延安市南桥高家花园侧友泰大厦三楼
邮编:716000
电话:0911-2124418、2129906、2128099
网址:http://sgjjzx.yanan.gov.cn/
内设机构电话
政秘科(办公室) :0911-8880555
资金科(缴存、支取业务): 0911-8880565
信贷科(贷款业务):0911-8880551
会计科 :0911-8880550
稽查科:0911-8880559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十三个县(区)管理部 地址及 电话
宝塔区管理部 地址:延安市北关街中国银行10楼 邮编:71600 电话:0911-2113970
吴起县管理部 地址:吴起县金海驰市场门面楼四楼 邮编:717600 电话:0911-7613949
志丹县管理部 地址:志丹县朝阳街工商银行三楼 邮编:717500 电话:0911-6635061
安塞县管理部 地址:安塞县一道街工商银行二楼 邮编:717400 电话:0911-6212384
延长县管理部 地址:延长县雷家滩小区八号楼二单元二○一 邮编:717100 电话:0911-8612163
延川县管理部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政府楼正楼四楼 邮编:717200 电话:0911-8112470
子长县管理部 地址:子长县瓦窑堡镇金融街三号 邮编:717300 电话:0911-7121494
甘泉县管理部 地址:甘泉县工商银行四楼 邮编:716100 电话:0911-4222811
富 县管理部 地址:富县正街8号农村信用社四楼 邮编:727500 电话:0911- 3214161
洛川县管理部 地址: 洛川县凤栖镇凤栖街工商银行五楼 邮编:727400 电话:0911-3632028
黄陵县管理部 地址:黄陵县中心街广场建行大楼四楼 邮编:727300 电话:0911-5215455
宜川县管理部 地址:宜川县县前街工商银行三楼 邮编:716600 电话:0911-4625221
黄龙县管理部 地址:黄龙县石堡镇中心街残联三楼 邮编:715700 电话:0911-5622518
微信公众号:cngold-com-cn (长按复制),或搜【中金网】,获得更多免费信息实时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