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铜陵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时间:2022-10-20 10:02:08 • 来源:铜陵台
铜陵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的,不受家庭持有住房套数限制,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职工首次或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及配偶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职工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具体意见包括: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的,不受家庭持有住房套数限制,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二、职工首次或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
三、职工及配偶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职工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四、在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过程中,优先实行“房票”等货币化方式安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五、被征收户持“房票”购买预售商品房(期房)的,“房禀”资金在被征收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30%,余款在合同备案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六、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从在建或已建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团购合适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
七、对澄英高科技园区、引江济淮工程、重大交通工程等重点被征收区域周边未建安置房的,引导被征收户采取团购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可给予一定优惠。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枞阳县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来 源 / 市住建局
编 辑 / 杜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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