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如何提取 「租房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吗」
小豆社保:社保缴纳业务覆盖300 城市,手机自助缴纳,智能参保系统零失误操作,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心里有谱更放心~
一提到公积金,很多朋友想到的就是买房贷款,其实不然,公积金除了用于购房、贷款,还能用于租房,而且网上就可办理。今天小豆以上海为例,来跟大家说说上海公积金的用处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租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住房公积金可以给缴存职工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
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所有缴存金额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在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贷款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相较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更低,利息支出更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也可以在个税中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存:找到工作单位,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存: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样可以享受各类提取、贷款方面的住房保障优惠。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比较常见的使用方式有以下一些情况: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or贷款)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提取or贷款)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住房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4种情况,提取条件和材料也不同,快来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
一、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
申请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线上渠道申请
职工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二、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
申请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承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
6.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线上渠道申请
申请人本人通过官方线上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随申办”)申请的,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三、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5.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材料
线上渠道申请
申请人线上渠道申请委托逐月提取的,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四、职工租赁廉价住房
申请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廉租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按照本市关于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廉租住房;
3.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