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取住房公积金「山东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月底,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编制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对外发布。
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1197.21亿元,提取848.1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48万笔616.5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157.58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51.41亿元。全省各市总计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2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3.39%,个贷逾期率0.29‰,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健康,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2018年,山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意见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要求,改进和完善缴存方式,全面建立了自愿缴存机制,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明确了港澳台同胞、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全年新开户单位2.34万家,新开户职工106.71万人,缴存额达1197.21亿元。全省连续两年新增缴存职工突破100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1000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比例大幅增加,由上年的55.57%提高到59.68%。非公企业新开户职工68.81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4.48%,比上年增加了4.2个百分点,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增添了新动能。
提取额较去年提升13.28%租房提取增长69.8%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48.15亿元,同比增长19.06%,增长率比上年提高了13.28个百分点。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84%,比上年增加2.47个百分点。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占全年提取额的79.33%。其中,提取620.08亿元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切实减轻了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全年租房提取15.18亿元,同比增长69.8%,为14.78万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支持。
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楼盘网签必备条件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将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列为楼盘网签的必备条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48万笔616.57亿元,同比下降8.43%、6.42%。贷款期内职工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32.91亿元,降低了职工购房贷款成本。全年发放14.15万笔贷款用于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当年总发放笔数的80.96%,满足了职工对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占81%。贷款发放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占贷款职工的97.32%,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制度红利。
个人住房贷款率83.39%,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资金使用趋于稳定。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异地贷款6207笔22.33亿元,保障了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权益。
增值收益稳步增长全年业务收入105.9亿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运营资金,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全年业务收入105.9亿元,同比增长9.88%。业务支出54.49亿元,同比增长6.6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9.20亿元,同比增长8.03%。实现增值收益51.41亿元,同比增长13.52%,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23亿元,同比增长21.56%,累计提取254.88亿元,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一次办好”取消群众提供材料复印件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简办理要件、优化业务流程,全部取消了省级证明事项、取消了群众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了网上大厅、手机APP、微信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与民政、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全行业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9‰保持较低水平
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工作,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维护制度稳健运行。充分利用电子检查工具,实行月度自检、季度抽检,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截至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9‰,保持在较低水平。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67亿元,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1.45%,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隐患查处及时,风险控制总体良好,资金安全完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