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 咸宁公积金出台4项新政策的通知「咸宁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3月17日,
我市出台4项公积金新政策,
支持咸宁经济发展。
这些政策会给相关的市场、
企业、个人带来哪些利好?
一起来看看吧~
多个选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政策: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按3%(原5%及以上)的标准缴纳;缓缴停缴的,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6月30日之前,规模以上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至少有四种选择:不交公积金;缓交公积金;降至3%的标准交公积金;按之前的标准交。6月30日之后,企业正常交公积金。
在新政策之前,我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10%-12%,企业交的部分和个人交的部分一样,都是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0%-12%。有困难的企业最低也要按5%的标准交。
举例来说,一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平均工资都是4000元。按正常水平交,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0%,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一共就是800元,总计80万元,其中企业每月在成本中负担的职工公积金40万元;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为3%,企业每月在成本中负担的职工公积金12万元;不交公积金的话,一个月就可少交40万元,一个季度就是120万元。
申请公积金缓交的企业,在6月30日之后要补清欠交部分,可按3%标准补。不然,职工公积金无法正常使用。
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认定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规模以上企业提出相关申请时,要出具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不交公积金、缓交公积金、少交公积金的情况说明。
时限放宽,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至8月31日止,其中停缴的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按3%(原5%及以上)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解读:在上一项规模以上企业的政策基础上,这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倾斜,政策时限放宽至8月31日止。中小微企业可以从3月1日开始,连续4个月不交公积金,直到7月1日按照3%的标准交,这个3%标准可以持续到8月31日,9月1日开始正常交公积金。
该项政策有助于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举例说明:一家20人左右的小企业,按照咸宁目前的工资标准,一个月不交公积金,可节省上万元。对于现金流小的企业来说,这笔钱是不小的数目。
在规定的4个月范围内,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停交公积金的时限不同,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中小微企业申请停交、缓交的,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书面的情况说明。
服务百姓,开通逾期免除通道
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至1.5倍、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解读: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6月30日之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相关申请的,不做逾期处理,个人征信报告上不会因此出现逾期记录。
据了解,3月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发出“咸宁公积金疫情服务”小程序,并在微信上和支付宝上相继推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只要打开手机上的微信和支付宝,在小程序中搜索“咸宁公积金疫情服务”,点击进入相应的板块,便可申请还款延期、逾期免除等业务。截至3月30日,在小程序上已有4人成功申请公积金逾期免除业务,38人成功申请公积金还款延期业务。
另外,考虑到疫情下,一些职工房租压力大,对这部分人我市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租房提取公积金,从原来的一年1万元涨至现在的1.5万元。
刺激消费,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政策:恢复已暂停的咸宁市行政区域外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本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户籍地购买一手普通商品自住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户籍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这项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止。
解读:因为公积金个贷率偏高,这几年我市多地相继暂停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如:2018年7月14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公积金异地贷款;2019年4月8日,赤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公积金异地贷款;2019年10月1日,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异地贷款。异地贷款暂停,就限制了外地人在咸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新政策出台,对在外工作的咸宁人解封,这部分人回咸宁买房,就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回咸宁买的房子,新政策中有一些限制,必须是一手普通商品自住住房,二手房不行。
有房地产开发商称,这项政策对于促进返乡置业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