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新政「7月重磅新规实施」
时间:2022-10-16 11:02:05 • 来源:高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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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开始
扬州市最新修订的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将正式颁布实施
同时
原三个“实施细则”也将废止
按照扬州市相关要求
我市也将于3月1日
同步开始执行该新规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管理办法通知
据了解
与原有的“实施细则”相比
此次扬州住房公积金新规亮点频出
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方面的调整:
一是对缴存对象进行了扩大,规定了外籍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可以在扬州范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业务流程,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补充制定网上缴存相关规定;
三是新增了支持“优秀人才”的缴存使用政策;
四是新增了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老小区加装电梯费用的条款;
五是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是加大了对违规缴存、骗提、骗贷行为的惩罚力度。
此外,新规还强调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扬州购买自主住房申请贷款的,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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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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