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权威回复 除买房外 这些情况下也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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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程功)7月12日,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19年公积金缴存情况及该中心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的部分具体工作举措。
发布会现场
会上,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新芳介绍,2019年1-6月,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30.7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16.77亿元;为451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6.94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36亿元。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李新芳称,该局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此外,该中心还将逐步实现通过手机APP和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开发商登记、项目录入、个人贷款申请、提前还款等多种业务,加强网上办理效率。
图片来自网络
发布会上,该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安嵩还介绍了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及所需手续。安嵩介绍,职工有下列12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发布会上,该中心网络信息处处长赵培璋提到,市民可通过该中心官方网站、微博、微信、12329热线、12329短信、自助终端、网上大厅、手机APP八种服务渠道进行公积金政策咨询、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同时还可以办理部分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