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家银行可自助提取公积金 应提供这些证明信息「青岛公积金提取代办」
半岛网8月24日消息 今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参加“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据介绍,今年7月份,住建部开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平台接续业务,实现了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的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建农交三行网厅商贷可自助提取公积金
青岛住房公积金采取是自办加委托银行的管理模式。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的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工商银行的网厅商贷提取业务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其他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均已进入程序开发阶段。与青岛银行在进行接洽,青岛银行表示有初步合作意向,但还未进入程序研发阶段。
办理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主)借款人两份)、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开通
据介绍,如果户籍不在本市,辞职离青,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提取人需要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薄原件、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或个人异地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另外,2017年7月起,住建部开通了全国异地转移平台接续业务。辞职离青后,可直接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青岛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当地,届时可依据当地公积金提取政策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问政中,一网友咨询,异地缴存公积金满一年,调到青岛后,是否可以在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
王玉成介绍,目前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异地、本地衔接起来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且能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及缴存明细证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在原缴纳地未申办公积金贷款,符合上述条件,可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购房可提取在青公积金
王玉成介绍,异地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规定,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
提取时,应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单位经办人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文 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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