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日前,
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6月月报
公布了一些市民的热门疑问
并做了权威解答
对长沙公积金有疑问的朋友可以看看
↓↓↓热点问题 1
大病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答: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的(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不受就医地限制)可以申请办理重大疾病提取,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大病提取中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治疗费用较高的其他疾病。热点问题 2
公积金贷款放款后,
我可以变更还款方式或者贷款期限吗?
答: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内,经借贷双方和担保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限内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热点问题 3
配偶婚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婚后能否添加一起对冲还款?
答:职工配偶婚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婚后可以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去贷款管理部前台添加为贷款职工的贷款关联人,然后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即可。热点问题 4
单位要如何申请开通
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答:请于长沙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gjjzx.changsha.gov.cn)首页-下载中心-缴存类下载并打印《长沙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数字认证业务申请表》(四页单面打印)、《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准确、完整信息,加盖公章,同时携带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行政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开通。热点问题 5
哪些类型的提取业务
可以网上办理?
答:目前有6种提取类型业务可通过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在线办结,分别是: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低保提取和租房提取(仅支持个人网上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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