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要求什么条件「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很多小伙伴在缴纳了重庆住房公积金后,都搞不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怎么样的,到底能贷多少钱,具体什么资料条件?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久?关于这些问题,智派人力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出来这个2018年最新的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文章,供大家了解。
首先,为大家科普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二)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三)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智小编解读:首先缴纳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先行条件(之前是规定连续缴纳1年才能申请),其次,关于某些小伙伴通过类似我们人力公司或者本单位进行的公积金补缴,有可能会视为行为不正常哦,补缴有风险,贷款需知晓。
重庆公积金贷款
最新重庆公积金贷款的附加条件:
2017年8月,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保障首套房贷款,又出台了附加条件,提出目前只针对首套房的人员才受理公积金贷款,此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非首套房人员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服务。
重庆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政策
关于非首套房的定义:
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重庆公积金贷款
说完了重庆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条件,那么来说下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可贷款额度,以及利率的计算方法,贷款的最长期限,以及2018年重庆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规定。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1、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4、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参贷规定:
按时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 配偶参贷的,每笔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仅用于支持刚需和兼顾改善性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远郊区县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和 “三无”人员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套数的认定: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购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三无”人员的认定: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综合上边的这些,智小编整理了一下用一句话来描述目前重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重庆市内就正当职业的就业人员(非三无),在连续缴纳满6个月(缴纳期限)住房公积金后,由于申请购买首套符合公积金贷款范围的楼盘时(首套房),可以按照自己账户中余额的25倍(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夫妻双方不超过60万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申请公积金贷款。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那么,可能有的小伙伴就会问?
我是外地人三无人员,目前没在重庆就业,想在重庆买房怎么办呢?
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足,不够1.6万,没办法贷款40万怎么办?
我的单位目前缴纳社保但是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还有其它公积金贷款遇到问题的,欢迎留言讨论,小编也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