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按月冲还贷第一个月「公积金冲还贷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近段时间,到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都会向工作人员咨询“听说7月1日以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是不是真的?”本报热线电话也成了市民咨询热线,基于市民的疑问,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将实行的是公积金“月冲还贷”,压根没有“不能提取”这一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科科长陶鸣。
住房公积金7月1日后不能提取了吗?
“这是大家对政策的误读。”陶鸣解释说,去年底在媒体上公布的政策为:从2016年7月1日起,凡公积金贷款(新老贷款)只能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对冲还贷。“不是不能提取,而是更方便老百姓,解决大家还款的压力。以前是自己先垫钱还贷款,一年后再提取全年的住房公积金到个人账户,自行支配。现在是将借款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由以前的按年提取改为每月,并直接与房贷进行对冲,借款人不用先垫钱还贷。一些效益好的单位,每月住房公积金完全足够还房贷,这样就极大减轻了借款人的经济压力,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了问题。”他补充说。
陶鸣介绍,以前没有签订按时扣款协议的职工,在7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依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7月1日之后,不论之前有没有签订协议的职工,全部按照新政策执行,即将按年提取改为按月进行对冲还贷,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再扣除绑定银行账户上的金额。
此外,全款购房可提公积金,但不能享受公积贷款,若再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在半年后。
签订购房合同后能否立即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
“政策规定公积金只能作为首付款的补充资金,而不是作为首付款。”陶鸣介绍,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时,需提供住建部门出示的备案登记表,房屋购买合同,以及对应的付款凭证,才能提取本人、配偶和父母住房公积金。
陶科长说:“提供购房相关凭证,说明购房人已经出资购房,而不是仅凭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加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是缓解年轻人购房的压力,特别是部分刚参加工作的青年职工,这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
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这是一个概念混淆的问题。”陶鸣说。
据陶鸣介绍,住房公积金每月进行对冲还贷后,不足部分在捆绑的银行卡上进行扣款。单位效益好且按时缴存时,有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后还有剩余,而效益差些或单位没有按时缴存时,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金额不足,则会在捆绑的银行卡上扣款,此时,如果职工没有存足金额,不够还贷,则会影响个人的征信。
“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也要提醒广大职工,所绑定账户随时留足够扣2月贷款即可,否则确实会影响个人征信,为后面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陶鸣告诉记者,为方便广大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情况,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已开通,职工可以在上面查询公积金明详以及贷款还款情况,同时,遵义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将于下月中旬正式上线,届时,单位和职工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