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公积金政策「开发商没有在住房公积金备案」
项目名称: 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二期)
项目位置: 新区A2-14地块
开发企业: 延安新区阳光城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楼号:1#、2#、3#、15#、16#
竣工时间:2021年6月
项目名称: 荣华商业 住宅楼
项目位置: 双拥大道125号院
开发企业: 延安荣祥建筑有限公司
备案楼号:2#
竣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碧桂园•翡翠公馆
项目位置: 吴起县燕台山片区洛滨路北段
开发企业: 吴起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备案楼号:1#、2#、3#
竣工时间:2020年12月
项目名称: 楠林城市广场
项目位置: 宝塔区双拥大道9号院
开发企业: 延安市宝塔区楠林商贸有限公司
备案楼号:1#、2#、5#
竣工时间:2021年7月
项目名称: 枫林苑小区
项目位置: 洛川县中心街南
开发单位: 洛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楼号:2#、4#、5#、8#
竣工时间:2019年11月
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的定义
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延安市行政区内购买一手房(备案楼盘),以所购房屋做抵押登记进行还款保证,申请的贷款。
二、支持对象
1、支持开发企业信用良好、楼盘建设项目手续齐备、已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愿意承担贷款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指:自《借款合同》签订开始,到房屋权证办到购房人名下为止的时间段)、基本信息已在公积金操作系统中备案的楼盘。
2、支持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购房,缴存职工贷款申请。
3、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贷款申请。
4、支持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账户被质押的除外)
本模式贷款不支持以下四种情形:
1、不支持楼盘建设、销售手续不全、开发企业拒绝报送楼盘备案资料、拒绝履行阶段性担保义务的项目。
2、不支持购买非住宅性质的购房行为。
3、不支持贷款资金拨付借款人账号的方式。
4、不支持已付全款购房方式。
三、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四、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购房合同
5、购房缴款凭证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首套不超过房屋总价80%,二套的不超过房屋总价60%。单缴存职工最多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多可贷75万元。
2、贷款期限: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六、贷款办理的基本流程
第一步:楼盘信息备案(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审核、操作系统信息设置)。
第二步: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交首付款。
第三步:借款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
第四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贷款申请。
第五步:借款人及配偶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步: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第七步:公积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
第八步:借款人与开发企业结算。
第九步: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七、其他
1、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
2、为直系亲属购房而申请贷款的需提供:
①购房人身份证明、信用报告;
②借款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由双方书面声明。
3、增加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共同还款承诺书。
4、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