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有调整嘛「河北省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09-30 15:57:02 • 来源: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9月26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划拨及资金缴纳方式。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与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收款银行签订《省直住房公积金汇缴结算协议书》,同时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签订《小额支付系统划款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由缴存单位采取网银、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变更为由中心从协议约定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内按月扣划。
各预算单位2018年9月30日前到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领取《汇缴结算协议》(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后,于2018年10月15日前交回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燕赵都市报 记者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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