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能提取公积金么「做担保人影响提公积金」
时间:2022-09-25 14:57:59 •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2016-03-30 03:22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磊)近日记者获悉,作为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保证期间账户是冻结的,无法提取使用公积金。
有读者问:“最近准备办理商转公,其中一位担保人是农村信用联社的职工,是否可作为担保人?如果贷款中途担保人需要提取公积金,我怎么才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
对此,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在保证期间各保证人自愿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不能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房产证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便可以正常使用公积金了。
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另一名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心信息系统内正常缴存;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借款人借款总额的10%;各保证人预计剩余缴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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