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康涛在年初“亮目标”政务公开活动上发言
今年,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做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全市扩面新增缴存职工1万人,新增缴存33亿元。二是提供资金40亿元支持全市住房消费。三是通过降比缓交为企业减负3000万元。四是80%以上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主要措施: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创新制度措施,出台《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及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扩大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
(二)支持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要求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不低于40%,二套房利率上浮10%。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全面落实租房提取政策,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7000元/年。
(三)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三部委通知精神,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纾解企业困难。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四)加强风险防控。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稽核、事后审计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业务标准,4月底前出台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标准。加快处置不良贷款,确保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服务能力,完成“爱山东”滨州分厅建设工作,实现多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加大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共享,免除个人征信报告要件。
(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富强滨州安居梦、文明温馨公积金”服务品牌,在已有4个省级文明示范窗口的基础上,年底争取再创建2个省级文明示范窗口,持续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