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持有出售的会计分录「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扣除代垫款项)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投资收益 x 6%税率)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与账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跌时,作相反分录)
出售:
确认售价与前一次价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卖价 - 处置时账价)影响损益金额
处置金融资产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含税销售额(不扣除现金股利/债券利息)缴纳增值税时:
借:投资收益(卖出价-买入价)/(1 6%)x6%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货币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可抵扣)
贷:投资收益
如果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没有弥补回来,不能将损失结转到下一个年度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资产应交增值税”借方有余额,说明亏损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度末冲抵回来,冲抵后年度末该科目借方无余额
【技巧】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情况下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将购入到出售所有投资收益发生额加总即可
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交易费用“负数” 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售价扣除增值税因素与账价之间的差额确认的投资收益
计算处置时点的投资收益:
出售时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因素-出售时的账面余额
计算处置时点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出售时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因素-出售时的账价
【总结】
损益类科目“左损右益”:左边好事右边坏事
取得:交易费用,借:投资收益(负数)
持有:宣告发放股利,贷:投资收益;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借可贷
出售:售价-处置时账价,投资收益可借可贷;售价-买价(不扣除股利)/(1 6%)x6%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