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转债转股「泉峰汽车发行可转债」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今日,新泉股份(603179.SH)股价收报44.47元,涨幅0.36%。
昨晚,新泉股份发布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60亿元(含11.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泉股份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亿元(含11.60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1年1月6日,新泉股份发布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2020年12月21日,立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1号)。截至2020年12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1,198,939,096.05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020年12月21日,中信建投证券向新泉股份划转了认股款。2020年12月2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截至2020年12月22日,新泉股份已发行A股股票计49,810,51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8,939,096.05元,扣除上市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1,187,771,233.33元,其中股本增加49,810,515.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137,960,718.33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1,198,939,096.05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