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银行绿色信贷余额逾15万亿「绿色信贷规模」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
近日,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助力,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得到强化、信贷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产品服务日益丰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15.1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10.6%。
打下良好制度基础
近年来,银保监会制定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环境和社会表现。
同时,银保监会持续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考核评价,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包括:建立健全银行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定期组织国内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评价工作,引导银行业加深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指导银行机构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传统行业节能改造的同时,对高碳行业实施重点、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
据人民银行统计,2030年前,我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2030年到2060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显然,这仅靠政府资金远远不够,需要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力量、社会资本参与。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表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巨大的转型投资需求。这需要在现有绿色金融工作基础上,大力发展转型金融,围绕“双碳”目标要求,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转型金融概念、标准、分类和考核、管理体系,在这个基础上,提出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更好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投资规模呈高速增长
在政策引导下,积极开展绿色投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已经是当前银行业保险业的共识。近期披露的上市银行年报显示,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呈高速增长。国有大行去年绿色贷款增速均超30%。
从近日多家保险机构披露ESG报告中可以看到,保险机构正以实际行动为“绿色”增色。
《中国平安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截至2021年12月,中国平安的责任投融资规模近1.22万亿元,其中,绿色投融资规模近2245.8亿元,普惠投融资规模近684.67亿元,社会投融资规模近9268.6亿元。环境类可持续保险保费达445.692亿元。
中国人寿《2021年ESG暨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2021年,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全年新增绿色投资规模超过500亿元,累计绿色投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加4倍。
产品服务模式创新
为更好地向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交通银行与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太平洋产险共同达成的"碳配额 质押 保险"合作碳排放配额质押叠加保证保险融资业务,就是一次金融支持“双碳”目标的全新尝试。太平洋产险为碳资产持有人提供增信,保障了质权人(融资方)的权益,极大提高了碳资产的流动性。
中国信保则持续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充分发挥多产品联动优势,打好“组合拳”。2018年4月,福建一家国内环保行业的领军企业向中国信保提交了首批6个项目的承保申请,项目金额不大,但均有融资需求。针对该批项目商务合同特殊、信用期限较短、融资时间较短等情况,中国信保第一时间与银行商讨对策,最终设计出“出运前外汇流贷 出运后建信通特险项下融资”模式,即由中国信保承保出运前成本投入风险和出运后项目应收账款风险,银行基于项目及中国信保承保情况提供组合贷款,通过美元流贷配套出运前融资,设备出运后转保单项下应收账款融资。后续中国信保还将该模式在多家银行项下进行复制,实现多个项目落地。
发展前景广阔
绿色金融发展迎来重大机遇,但也面临着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绿色低碳技术不成熟、绿色金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诸多挑战。
对于下一步保险业应如何拥抱“双碳”目标,银保监会政研局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回顾与展望》中指出,金融业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尊重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避免“运动式”减碳,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和创新。
银保监会政研局建议:一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中,我国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消费结构加快调整,金融业将在引导要素配置、结构优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在碳排放权交易不断扩容提质的过程中,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将会得到充分发挥,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将迎来发展良机,并在提高碳排放权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流动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要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绿色识别精准化、评级定价智能化、预警处置自动化,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研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在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有所作为。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和多边气候治理对话,宣传中国绿色金融的良好实践经验,在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和绿色金融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标准趋同、资金融通和能力建设。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