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发债150亿「茅台债券」
贵州茅台发行150亿元债券消息一出,马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贵州茅台不是现金很多吗?发债有必要吗?经查,这不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贵州茅台所为,而是控股的贵州茅台集团公司的行为。
作为企业,哪怕是国有企业,发债无可厚非。企业在市场中活动,市场有需要,企业有条件,就可以去融资。那么为什么市场又特别关注这次发债呢?按理,发债金额不算特别大,不应该吸引那么多的眼球。关注者更关注的是发债资金去哪里了。原来,这150亿元要用于收购贵州高速的部分股权。贵州高速经营陷入困境,贵州茅台施以援手,当有望解救高速与危难之中。这当是茅台投资高速的主要原因。
投资的资金既可以是贵州茅台的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市场债务融资的资金。只要是市场行为,这也没什么值得大呼小叫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一种思维,只要自己手上有钱,就不用债务融资。显然这种思维认识是有误区的。只要想想现实中多少人手上有现金,但也没想着全部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市场资金认得是回报率,但更有高回报的机会出现时,资金就应该去拥抱这样的机会。如果贵州茅台也是这样决策的,那么市场也没有必要反应过度。
市场可能更担心的是贵州茅台集团公司在承担着某种政府的职责,更担心的是投资高速的资金会不会是肉包子打狗。显然,这一切要取决于贵州高速在未来经营能不能有起色,只要贵州高速经营有方,市场疑虑就会打消。我们乐于见到这样的结果。
集团公司作为贵州省的国有企业,通过债务融资拯救贵州高速,是不是在替政府发债?作为地方国有企业,很容易让市场有这样的联想。但是,联想只能是联想。关键的问题在于市场对地方债风险的担心。此次150亿元债券发行,即使贵州高速不能给予充分的回报,对于贵州茅台来说,偿还当不是问题。只要债券发行本身不带来新的债务风险,那么市场应该乐见其成。
地方债风险应该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新预算法将地方债限额给予省级政府,就是要让省级政府对于地方债负起全面的管理责任。统筹地方债的发行和偿还,防范债务风险,都是省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地方政府资产当是偿债资金来源的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资产的载体一部分,在偿债资金筹集上当可发行作用,如利润上缴、资产变现等等。为了让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规范的政企关系还是很重要的。当然,作为产权所有者,地方政府对地方国有企业也有相应的产权处置权利,这也可以形成地方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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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剑华 实习生:郭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