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了怎么过户「怎么查房子有没有被抵押」
涉及法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案例关键词:二手房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过户
案例解决律所: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W先生与J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总价220万、分3批支付购房款向J先生购买涉案房屋。
而涉案房屋此时存在两个抵押权,一个是向银行抵押,一个是向个人抵押。
几天后,双方一同前往房管局办理网签事宜,J先生涂销了其中一个抵押权,至此,涉案房屋就仅存一个银行的抵押权了。
可没想到的是,就在几天后,双方去房管部门咨询办理过户手续事宜的时候,意外得知:
涉案房屋是J先生受赠与获得,且J先生名下在广州还有另外一套房子,如需办理过户,J先生须交纳总房价的20%,即44万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想免交,则需要J先生将名下另一套房子除名。J先生名下另一套房子也存在抵押权,另一套房子与涉案房屋对于银行来说是同一借贷合同下的共同抵押物,如需办理赎契、涂销手续,需要两套房子一并还清贷款,一并赎契涂销。鉴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交易税费的承担问题,双方就此协商,达成了解决方案:各付各税:W先生给J先生7个月时间办理另一套房子的涂销、除名手续以免交44万税费。
之后,双方签订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和《补充协议》,其中约定:
网签后10日内,J先生应向原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办理赎契手续。W先生须在银行通知J先生提前还款的扣款日期前,向J先生供款账户划入赎契款60万元。J先生应在2017年11月24日前完成对其名下另一套房子的除名。至此,这桩房屋买卖的交易,看似可以画下一个完满的句号了,可就在这时,J先生不见了!
就在W先生依约将60万赎契款转给J先生后!J先生先是以"在办理中"为由,搪塞W先生关于涉案房屋赎契、涂销进展情况的询问。后来,更是直接不回复W先生微信、短信,并拒接电话。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约定交易过户的前一天,J先生仍没有回复W先生。
接下来,果然不出意料,在约定办理涉案房屋过户交易取号的当天,W先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口等了一天,也没有见到J先生。
后来,W先生去房管部门查册得知,涉案房屋和J先生名下的另一套房子仍存在抵押权。但W先生在银行了解到,J先生已在7月还清了两套房子的贷款,且在9月份向银行领取了涂销抵押资料。
按理来说,债清了,抵押应该也消除了,于是W先生找到了宏力律师,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申请。
为了证明上述事实,律师多番说服银行出庭作证、向仲裁委提交了四十多份证据,并对比了大量法律关系类似的案例提交给仲裁委参考。
最终,银行出庭作证对于仲裁委最终支持过户起到了决定性作用,W先生拿到了仲裁委的胜诉裁决。
仲裁庭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涂销抵押登记手续和过户手续;由J先生向W先生补偿相关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由J先生承担仲裁费用3.5万元。
但拿到胜诉裁决后,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一度以银行没有作为仲裁当事人为由,拒绝出具协助涂销过户执行通知书。
对此,宏力律师找了很多相应案例,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后,终于说服了法院同意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使得W先生最终能顺利过户。
律师指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券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自J先生还清涉案房屋贷款后,银行对J先生所享有的债权就已消灭,因此银行对涉案房屋的抵押权也同时消灭,银行对涉案房屋的抵押权已被消灭的状态应当得到确认。
此外,该仲裁案只裁决了卖家协助买家涂销过户,却没有裁决银行协助过户。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律师的积极沟通争取,最终使购房者成功过户,这在以往的案例中相对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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