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收益如何「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收益如何」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场内简称:中欧强债)基金主代码 166008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2日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欧增强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3月31日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一次分红。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 (lof)a (lof)e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08 00188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 1.0659 1.0633 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截止基准日下 可供分配利润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 66,965,234.21 333,957.08 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 2016年4月18日除息日 2016年4月19日(场内) 2016年4月18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年4月21日(场内) 2016年4月20日(场外)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份额持有人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明 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 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 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选择 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6年4月18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自2016年4月20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4月19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4月18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1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