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能否重塑我国金融格局 「重塑世界格局」
作者许权胜系中国知名财经专栏作家
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之后,这个机构的成立目的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爆发,改善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金融要有一个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稳经济稳”的具体部署。在这样的思路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才得以横空出世。
金融稳经济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只有经济稳金融才会稳,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因为经济出现问题,金融才会跑偏跑漏,比如我国经济以房地产为中心的支柱产业,金融就会千方百计进入房地产行业谋取暴利,再比如我国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金融就会聚集到国有企业里面寻求资金安全。
很多人以为美国的金融危机是金融引发的,但金融过度证券化的恰恰是人们看中房地产的无限上涨预期,因为当时美国人对房地产认识与我们一样,每个人都以为房地产还会持续不断上涨,所以银行才会购买通过层层加码的资产证券化转换而成的“二房”债券,最终房产泡沫挤破债券泡沫,其实根子出在房地产上。但这个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我们以为美国的金融危机是因为金融不稳才诱发经济不稳。诱导我们“金融稳经济稳”的这种观念。
其实经济发展的程度会随其自然生发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就像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小城镇鲜有什么金融机构,后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逐渐好起来,金融机构像雨后春笋般的应运而生。所以是经济发展带来金融发展,经济稳定也带来金融稳定,而不是金融稳,经济才稳。
当前我国一直呼吁金融要服务与实体,金融与实体本应是相互依托的,但为什么现在我国的金融与实体存在这么严重的脱节现象?这个是因为实体经济投资回报严重下降,当然实体经济的低效率也是因为市场开放的程度不够,又有某种体制因素牵扯到经济效率的层面,价格不能很好的体现到市场里。
而金融的生存形态是流向高利润的地方,现在实体投资环境如此之差,如果强行要金融流向实体,只会使低效重复,最终给以后累积更大危机。所以经济结构的调整并不是增加个机构就能解决相关问题,重复累赘的机构只会增加决策链条过长,使事情的处理更加复杂化。
那么我国为什么在此时间设立这个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意图是替代人民银行处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之间的协调问题,证监会保监会里面的一些蛀虫在近年的股灾中扮演了一些不光彩的角色,促成今天我国的金融不稳定,而一些金融大鳄借助这些监管机构蛀虫的帮助,在资本市场撅取大量不当财富,通过对外投资转移到境外。
去年外汇储备急剧下降,短短一年时间下降了近万亿美元。加之外部热钱不怀好意的到我国寻机套利,这些不正常现象促使金融监管的加强,可是在我国这种分业监管业态下成立这种金融稳定委员会能起到预期作用吗?我国的人民银行有监管职能与货币发行职能,银监会又是直接监管银行的职能机构,它们都起到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货币稳定的作用,那么现在重复设置监管机构有没有“叠床架屋”之嫌?
再说我国的金融风险并不是单来自于银行,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有企业杆杆过高风险、房地产泡沫过大风险、互联网乱集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货币过度宽松而各个层面的监管又涉及很多交叉部门,当然也是这些监管机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引起的,并不能因为增加一个机构就能改变原有监管机构胡乱作为的作风。如果增加机构就能化解风险,那么世界就没有“风险”二字,化解风险只要多多嵌套增加机构就是了。
再说如果金融稳定委员会权力过于集中,各个金融监管机构失去临场处置权,那么会不会这些监管机构垂拱作壁上观?监管会失去本行业监管的能动力,丧失其监管的积极性,可能会造成五龙治水,个个都不会出力的现象。
美国是最早建立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国家,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在金融危机后有重大变革,金融监管重心从局部金融风险向监管金融系统性风险转变,优化监管结构消除监管真空,强化美联储监管权利扩大监管范围,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为监管目标。
而我国的人民银行与美联储本来具有一些类似功能,原先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一些分业监管功能的机构,分业出来的监管权力是人民银行当时让渡出来的,现在即使强化监管,也完全可以把人民银行之前让渡出去的权力再收回来一些,以保持人民银行的权力相对集中。
其实金融的稳定在于市场开放的程度。过去我国的金融体系的确存在着一些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彼此的协调没有什么约束力或者约束有名无实,各个监管机构各自为政且倾向部门利益,都想扩大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获取更多自身利益,比如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纵容。
证监会对上市审查的权力垄断,出现这些情况正是权力过多干预市场所致,设置过多机构也是在给市场设置过多障碍,人民银行完全可以来实现跨金融市场、跨机构功能的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管,将所有金融领域纳入人民银行的监管范畴,改变人民银行只有宏观监管而没有微观监管的缺陷,减少机构干预市场向金融消费者让渡权利才是真正有效的现代金融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