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内容「标准化债权认定规则」
本报北京7月4日电 (记者吴秋余)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标债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一般投资于标债资产和非标资产两大类,但出于控制风险考虑,资管新规对非标资产投资的要求更加严格,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也有所限制。因此,如何界定“标”与“非标”变得至关重要,也将直接影响银行对产品的配置。
《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对永续债、可转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发行机构会计归属等明确其资产属性为债权的,属于标债资产。
《认定规则》坚持法治化原则,从历史经验和市场实践出发,确定了除现有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外,其他标债资产应明确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基本思路。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机构充分沟通,《认定规则》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资产,例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等,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认定规则》的发布,既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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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