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控股债券兑付「债券提前兑付」
金融界网1月19日消息 在多次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后,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终于公开发布了致歉声明。
今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致歉声明,针对交易商协会1月14日发布的对永城煤电集团自律处分信息予以说明,并就此给市场、投资者及相关机构造成的不利影响致歉。
1月14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永煤控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公司独立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也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其资产的情况;二是永煤控股大量货币资金被划转至控股股东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对投资人的风险判断有重要影响,但永煤控股未在年度报告及发行文件中披露相关信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关联交易;三是相关发行文件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受限资产和违约记录信息不准确;四是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及时披露相关资产的无偿划转事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责令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开致歉;对公司现任、时任董事长强岱民、侯世宁予以严重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1年;对公司现任、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树明、成雪梅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邢志丹予以警告。
永煤控股在致歉声明中表示,对于上述事项给市场、广大投资者及相关机构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此,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恳请谅解!同时对各方给予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致歉声明
致歉声明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严格执行交易商协会的处分决定,逐一对照,深刻反省并立行立改。一是立即停止向控股股东资金管理中心归集资金;二是与控股股东达成一致意见,逐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三是积板主动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协调,并通过控股股东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全力以赴,做好存量债券的处置工作,落实投资者诉求,持续、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事项处置进展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努力确保安全生产并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付展期债券本息;五是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此前,交易商协会曾对煤控股相关11家机构作出处分决定,涉及2家发行人、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
在交易商协会处分决定中显示,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的顶格处理,对河南能化予以严重警告,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机构予以警告,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主承销商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11家机构中,有4家机构被暂停一定期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