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目标」
2021年6月28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提出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也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要条件。
2021年6月8日,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及政府债务风险审计调查情况,重点调查17省本级、17市本级和21县共55个地区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20年底,重点调查的55个地区政府债务余额5.07万亿元,平均债务率较上年降低13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呈收敛态势,但仍存在专项债券重发行轻管理的问题。至2020年底,55个地区专项债余额1.27万亿元中有413.21亿元(占3.25%)未严格按用途使用,其中5个地区将204.67亿元投向无收益或年收入不足本息支出的项目,偿债能力堪忧。
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已经由高速增长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为更好的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开展事前绩效评价作为突破口,将从源头上防止资金的闲置沉淀,促进财政政策和项目绩效的提升,推进财政资金往收支平衡方向发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拉动经济、完成“六稳”“六保”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债券资金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带动民间投资,进而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因此,在我国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是政策导向,也是现实所需。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办法中提出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二)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四)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五)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六)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七)绩效目标合理性;
(八)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在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的背景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有助于项目预算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合理设置、实施方案持续完善,能提升预算决策效益。提高专项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发挥了对现代财政管理的影响作用,同时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