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迎来重大调整 都有哪些变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对职工大病、离职、销户提取,以及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赠与、继承、互换和互购住房提取、贷款等多种情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多项提取政策更加规范
为规范职工大病提取公积金业务,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通知》明确:重大疾病涉及家庭成员必须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范围为《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确认的“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范围”,包括2类共27种疾病。同时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当年度负担医疗总费用超过5万元规定,提取金额为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个人实际负担的住院期间治疗费用。
离职如何提取?
《通知》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待在本市再就业后办理转移手续;不在本市就业的,账户封存满半年方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若销户提取后在本市再就业的,需将销户提取的金额退回至公积金专户。
这些情况能否提取?
对于职工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销户提取情形:职工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未封存的账户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多种情形提贷业务被禁止
《通知》也进一步进行规范,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赠与、继承、互换和互购住房的,也不能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等提取时限延长至一年
此外,本次调整,对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住房贷款结清等情形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原来的半年延长至一年,这对于很多因疏忽大意错过申请时限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对于公积金异地间转移接续业务,《通知》也予以明确,新规定要求:职工在本市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可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本地接续;缴存职工账户在本市封存半年以上的,可将本地公积金账户转至异地接续。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调整,只适用于今年7月1日(含)以后受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业务。
接下来
快查查你们的公积金账户
里面多了一笔资金!!!
公积金派发年度“大礼包”
44万余名职工共享结息红包1.9亿元
人均结息金额达429元
据了解,每年的6月30日,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金额根据职工账户中的本金按照一定的存款利率计算得出,并自动转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内。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住房公积金网厅等多种方式查询。)
除此之外
从7月起
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被调整!
▼
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其中
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分别调整
为4560元和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