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规解读「大连公积金中心」
7 月 21 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关于大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
为了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的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推动 1 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
2、适用《暂行办法》的缴存对象包括哪些 ?
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可按照《暂行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在个人自愿缴存的范围内。"在职职工"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认定。
3、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自愿缴存 ?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已封存的职工,申请办理自愿缴存时,需将个人账户转移至自愿缴存专户管理,不再重复开设个人账户。
4、如何将自愿缴存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个人自愿缴存者与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个人自愿缴存账户转移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协议自动解除,无需再重新设立个人账户。
5、参加自愿缴存,每个月需要交多少住房公积金 ?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自主确定。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缴存比例可在 10%~24% 间选择。
例:张某办理自愿缴存时,申请按月收入 5000 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选择 12% 作为缴存比例,则张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 5000x12%=600 元 / 月。
6、每月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
个人自愿缴存不同于单位代扣代缴,而是通过缴存协议,采取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汇缴,个人自愿缴存者每月按时将缴存额存入约定的银行账户即可。既能免去每月重复操作的麻烦,也可保证汇缴资金及时入账,账目清晰、安全。
7、参加自愿缴存后,是否可以办理停缴 ?
在自愿缴存期间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可自愿申请解除协议,个人账户转入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集中管理。
8、参加自愿缴存后,如何提取账户存储余额 ?
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可依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参加自愿缴存,没有购房意愿的,是否可以办理销户 ?
协议签订时间满 5 年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协议自动解除。
10、到外省市灵活就业或参加工作后,是否可以办理自愿缴存账户转移业务 ?
个人自愿缴存者已在外省市灵活就业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1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
符合《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前应在个人账户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以上。个人自愿缴存者停缴 3 个月以上的,其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月起计算;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的缴存时间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时间不累计计算。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普通住房。
1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
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老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 5 倍。账户存储余额不含贷款申请前 12 个月(含)内的补缴金额、扣划转入金额等。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的存储余额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不累计计算。
借款人为双人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应分别计算每个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军人分别按规则计算可贷款额度)相加确定总贷款额度。
符合《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13、个人自愿缴存者可以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起申请贷款吗 ?
个人自愿缴存者可以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起申请双人贷款,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分别计算每个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军人分别按规则计算可贷款额度)相加确定总贷款额度。
14、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符合《大连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可以将原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1、政策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
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复员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军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缴存主体如何分类 ?
安置单位缴存的,由安置单位按规定为退役军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可。
退役军人自愿缴存的,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和能够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网点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签订缴存协议。
3、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设定 ?
安置单位缴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在职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自愿缴存的,缴存基数可自主确定,不低于上一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的 7 月 1 日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 12%。
4、退役军人签订自愿缴存协议后,如何办理缴款 ?
退役军人自愿缴存的,公积金中心会发放住房公积金卡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每月 10 日前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将款项存入住房公积金卡内。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代扣缴存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5、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退役军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方面,退役军人可将退役时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我市公积金缴存账户,同时提交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即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具体可参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6、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可参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7、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账户注销和转移 ?
凡达到退休年限(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可办理销户提取。
退役军人自愿缴存的,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由用人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后,不得以退役军人自愿缴存为由,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