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积金基数调整「淮安公积金政策2021新政」
时间:2022-10-25 09:04:17 • 来源:中国江苏网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张兴文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5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在全市9000余家单位逾59万缴存职工中全面推行。
据悉,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单位范围、调整职工范围、缴存基数组成与以往年度一致,缴存基数上下限及新录用职工、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等有了相应规定或一定调整。
根据基数调整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2500元,最低不低于3368元;2020年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2020年新调入的职工,实际工作月数应连续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新单位和原单位发放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基数调整办法指出,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我市缓缴、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缓调手续,但缴存单位6月30日前未进行基数调整,且未申请缴存基数缓调手续,同时月缴存额低于最低社保基数与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出的月缴存额538元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538元,缴存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缴存清册按月汇缴。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9038个单位59.33万名职工开户建制,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91.59亿元,提取336.46亿元;为13.12万户家庭发放贷款312.74亿元,支持职工改善居住面积1388.04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653.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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