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天山网讯(记者 赵敏)今年上半年,新疆将实现4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再加上已经实现的4项“跨省通办”业务,这意味着,如果你想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是身在异地想要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都不必回到原居住地办理相关手续了……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新疆将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异地变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项“跨省通办”业务。
记者了解到,2020年我区住房公积金系统已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异地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异地登记开户”4项服务。
届时,新疆缴存职工既能全部全程网办,同时也能在外省(区、市)业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异地办理。对于外省(区、市)的缴存职工,我区则按照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的方式,提供和本地缴存职工一样优质的线下服务,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异地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业务采用网上办理和代收代办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其中:新疆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自行下载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缴存使用证明。外省(区、市)缴存职工则可到购房地中心业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受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与缴存地中心配合办理,由受理中心负责向缴存职工反馈。
而在已完成的4项“跨省通办”业务中,“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异地登记开户”是采用全程网办方式实现的。申请人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业务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查询信息、办理业务。业务属地中心依照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在此过程中,我区充分依托统一的“智慧公积金”平台,通过统一业务规范、丰富线上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数据融通、启用电子签章等措施,使“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