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房贷利率上浮最新「首套房贷款政策」
近来,银行上调房贷利率的消息还在发酵,有市场消息称,目前全国533家银行中有20家银行已经停止房贷业务。令新乡买房者更加关注本地银行放贷情况。那么新乡市场如何?
今日,小编联系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各大银行网点发现,不少银行首套房贷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所上浮,上浮幅度在5%至10%之间。
2017年6月份新乡市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数据来源为各银行提供 采集时间为2017年6月
2017年6月份新乡市部分银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数据来源为各银行提供 采集时间为2017年6月
2017年3月份新乡市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数据来源为各银行提供 采集时间为2017年3月
从调查结果来看,新乡市首套房贷款利率部分银行有所上浮,其中,建设银行上浮10%,交通银行、邮政银行上浮5%,中国银行即将上浮10%,中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小编,“我们接到通知,15日之前必须把现有的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则会调整贷款利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首套房最低首付仍为20%,农业银行30%。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20%不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最低首付为30%,农业银行最低首付为40%。
附:新乡市关于核定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新乡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豫房改【2007】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顺利完成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核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应认真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有关规定。
三、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对单位上报的工资基数进行审核。
四、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过后不再办理。本年度新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六、需要调整缴存比例和基数的单位,可自带U盘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报送电子文档并打印两份(报送表格中身份证号一栏必须填报职工第二代身份证号)。
七、各单位应将拟申报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单位职工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八、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核定工作,事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和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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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电话:2087600 20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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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管理站:4494829 辉县市管理站:6232528
新乡县管理站:2020875 获嘉县管理站:4587273
原阳县管理站:7283639 延津县管理站:7691036
封丘县管理站:8285050
2017年6月9日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