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政策新政「河北公积金新政策2021」
石家庄
4月1日起,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由60%调整为100%、全市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贴息比例由60%调整为100%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的通知》显示,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家庭还贷压力,经2019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9年4月1日起,对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进行调整,由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利息的60%调整为100%。
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结合《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购房贷款情况,综合认定实有房屋套数。
其次,在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承德
据承德晚报消息,从4月1日起,承德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一些提取政策被取消的同时,规范相关提取政策和提取要件↓↓↓
这些提取政策被取消
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
取消支付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取消全款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人共同购买住房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同时,缴存职工多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均可按所占比例提取,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人数平均比例计算,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仅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
重大疾病提取政策
因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据承德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公布的以下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心绞痛、心肌梗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亢,帕金森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不全,股骨头坏死,骨髓纤维化,脊髓空洞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甲减,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肾透析,丙型肝炎,乙型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大病提取要件包括:三级(县区二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加盖医保结算专用章的住院收费报销票据或社保报销票据、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可提取近12个月内发生的个人支付的费用额。
规范核实异地购房提取要件、
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要件的真实性
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偿还购房贷款的须能在房屋所在地房产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验核实。暂无法查验核实的,不予提取。
唐山
最新消息!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工作↓↓↓
这些情形不予提取公积金
(1)住房原为职工与他人共有,职工购买本套住房其他共有人产权的;
(2)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存量房的;
(3)购买商业用房,包括商业公寓的。
这些提取公积金情形被取消
取消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多次提取、贷款购房首付提取、未婚子女购房父母提取、物业费提取四种情形。
4月1日起实施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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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
近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为防止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防范资金风险、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2019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政策:
一、在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以外购买住房及办理住房贷款的,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对30平方米以内或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一年内两次(含)以上的房产买卖行为,暂停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
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做出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这些提取政策取消。
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取消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取消物业费提取政策
三、取消全款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住房多次提取政策
四、规范重大疾病提取政策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只限提取一次。“重大疾病”应符合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提取金额不超过报销后的个人现金负担部分。
职工申请重大疾病提取的,应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提取人与患者关系材料、一年内的住院病历、一年内的诊断书及一年内的大病保险结算单据。
五、严格审核异地购房材料的真实性
异地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要求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验核实。无法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职工除提供必要提取材料外,应同时提供足以证明购房行为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信息表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征信报告等。
3月20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办法的公告,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办法进行调整,自4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宜如下。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且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
缴存时间系数为:缴存时间满6个月至24个月的为1;满25个月至36个月的为1.2;满37个月至48个月的为1.5;超过48个月的为2。
账户余额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账户余额。
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还贷能力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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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日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