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济南公积金缴纳比例2021年」
时间:2022-10-15 18:53:26 •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部委有关文件及济南市有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济南市2020年度最高及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593元,2020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149元。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在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越来越方便,已多数实现网上在线办理。其中,购买自住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提取业务,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等缴存业务,共有40项业务均可网上办理,提前还款等4项贷款业务也可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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