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二套房首付政策「株洲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发布了6条新政,适当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定,保证刚性需求和保障房建设,以落实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制图:胡兴鑫
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至50%
从8月1日起,株洲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进行部分调整: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上调至50%,个人办理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从不限次数调整为最多不超过三次,且必须房屋权利人才能提取,同一套(栋)房只能提取一次,暂停受理省外异地购(建)房提取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原政策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任何一方的购房,都可以提取双方的公积金。而新政策中,购(建)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房屋权利人。“这意味着,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只能提取谁的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唐建平说。
异地贷款向全国开放,最高可贷40万元
8月1日起,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由省内扩展到了全国,或将迎来更多职工返乡购房。
根据新的《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只要购房人夫妻双方有一人户籍在株洲(入籍1年以上),同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即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最高40万元。
高层次人才用公积金购房,最高可贷60万元
为了吸引并留住高层次人才,我市出台《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
该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不受我市最高月缴存额限制,可参照单位总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月缴限额进行缴存;申请贷款所需正常汇缴时限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所购住房办理贷款不受面积限制;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1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株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60万元。
贴息等额增加,减轻低收入群还贷压力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还联合修订《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由借款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提高到了95%,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低收入家庭和因大病大灾致贫家庭职工还贷压力。
低收入家庭成员的贴息范围,由原来的借款人父母扩大到了共同借款人父母。同时,取消了对借款人家庭购买股票、小轿车等条件的核查。
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将依据考核成绩分配
6月底,我市还出来台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出台。
该办法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管理的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进行。其中,县(市)人民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占20%,县(市)完成扩面任务和劳务派遣制员工及非公企业员工建制情况占40%,县(市)归集情况和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落实情况占4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科科长刘军称:“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相关工作的推动情况,奖优罚劣,以此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分配依据。”
规范拟上市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拟上市企业,必须为所有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缴存比例符合我市规定,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发生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等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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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问,请拨12329咨询
对于以上政策,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阅政策详情,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