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广州公积金离职后可以全部提取吗」
在广州上班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新通知,其中变更最大的一项,也是对原来职工提取方式影响最大的一项,离职将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只能转移,但是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更加的简化了。这对于很多在广州买不起的职工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好消息。
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一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一)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二)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四)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
《关于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的通知》一、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能够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2017年5月27日后,是否还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不需要。
二、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即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2017年5月27日后,是否还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不需要。
三、职工以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且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即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职工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指定银行)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17年5月27日后,职工以上述提取条件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资料未发生变更的,再次以同一条件申请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四、职工如何办理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业务?
答:职工满足租房自住但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的情形(即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除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外,职工本人还需签订并提交《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协议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自行打印或前台领取),每半年转账一次;办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动转账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
五、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提交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答: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简化通知
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次政策调整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会越来越倾向于租房,而不是买房。这对于在广州买不起房的职工来说,租房是唯一的选择。能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租房也是不错的。只是对于很多异地的朋友来说离职不能提取,有点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