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十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十堰广电讯 为加大十堰住房公积金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1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持有“楚才卡”、“武当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在十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享受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多项优待政策。
关于落实“楚才卡”、“武当人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科室、各办事处、东风公司分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0号)、省住建厅《关于落实“楚才卡”A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2021﹞1713号)及市委组织部《“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结合本市实际,特制以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领取“楚才卡”A卡或B卡、“武当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持卡人”),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二、支持措施
持卡人在我市工作,在工作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持“楚才卡”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武当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持“楚才卡”A卡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按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执行;持“楚才卡”B卡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按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执行;持“武当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按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执行。
三、办理条件
(一)持卡人在我市工作,并按要求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二)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所购期房、现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所购存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三)最高贷款额度的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家庭月收入的60%;
(四)同意用所购自住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五)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
(六)“楚才卡”、“武当人才卡”在有效期限内。
四、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5(不含)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各办事处为持卡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安排专人“一对一”全程服务、跟踪办理、优先审批发放贷款,做好服务保障。
六、各办事处在受理高层次人才贷款业务时,应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及人社部门联系,建立持卡人信息核实渠道,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