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新政 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了吗「合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年限与房龄」
中新经纬6月11日电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同时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
通知指出,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通知称,计算方式没有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仍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
同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称,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即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湖南邵阳、广东潮州、四川资阳、河北秦皇岛、广东珠海、江西赣州、河北沧州、安徽池州、云南楚雄等9城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多地在政策中提到,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明确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及偿还房贷。
除买房外,多地还明确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如,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租房提取限额由1200元/月/人提高至1500元/月/人。
6月8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在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方面,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