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骗提公积金「骗提公积金补不上怎么办」
市民咨询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缴存职工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为管好、用好这笔资金,确保广大缴存职工利益不受损。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对违规提取公积金治理力度——
开展提取业务自查自纠、开展内控检查、将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记入失信黑名单等一系列措施,骗提公积金的行为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管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我市通过联系省、市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询、咨询等形式核查购房信息真实性,全市共清查出违规骗提公积金30笔,截至目前已追回22笔共计174.09万元。
2019年以来,暂未发现有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案例。
公积金有专有性、积累性
切勿动“歪脑筋”
所谓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公积金的专用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房、房租等规定的情形提取。
“在不买房的情况下,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才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想着公积金账户里“躺”着那么多钱却迟迟不能用,一些人便动起了骗提公积金的“歪脑筋”。
2016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某单位职工张某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显示其购买一套贵州省贵阳市的再交易房,地址为贵阳市云岩区金阳街金顶上小区一处房产。
经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核查,张某提供的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均系伪造。
无独有偶。2017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再次收到某单位职工刘某递交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与张某“套路”类似,刘某提交的购买省外一处房产的资料经查也是伪造的。
鉴于以上两名职工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属实,性质恶劣,上述负责人表示,张、刘二人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不仅受到通报,同时其个人信息和行为也记入住房公积金中心信用黑名单,5年内不受理这两名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公积金制度趋于人性化、规范化
骗提公积金仍是治理重点
近几年,我市持续加大公积金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缴存、职工依法依规缴存提取公积金,上述负责人说,尤其是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进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审核无误的及时办理;需进一步审查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暂不能办理的应及时告知职工”,公积金住房民生保障效用得到充分体现。
同样是保障缴存职工权益,从严、从重查处骗提公积金折射出我市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的意志与决心。
2017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严肃查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明确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严格按以下方法处理:
由相关部门没收其虚假申报材料;限期全额退还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将职工骗提公积金的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其骗提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受理其(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公积金提取业务自查自纠,对发现有疑问的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材料,通过联系当地不动产、房管部门查询、联系省、市外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咨询等方式核查购房信息的真实性等,查处并追回骗提公积金22笔共计174.09万元。
“今年以来,暂未发现违规提取案例。”上述负责人表示,防范和治理骗提公积金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
接下来,全市公积金管理各环节将继续严格执行审批、检查制度,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要求,通过报刊、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和不动产信息、备案信息等。对以虚假手段骗提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向“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绝不姑息。
此外,上述负责人提醒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切勿轻信“中介”“小广告”,切勿以违规违法手段获取假资料、假证明。若发现有骗提公积金行为,职工可拨打12329监督举报电话,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确保全体缴存职工利益不受侵害。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