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亳州市公积金」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对此,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要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网点予以明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通知》明确,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要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通知》还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另外,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有亳州网友反映:前段时间有不少开发商明里暗里不给受理公积金贷款,经过查处,有所好转。但又出现个别楼盘允许公积金贷款,但又不允许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模式,给买房人增加很多负担。
对此,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回复:
您提出的开发企业不让使用公积金或者公积金 商业贷款问题,我局8月份始已约谈市区在售项目负责人,责令其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或者公积金商业组合贷。对于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或者公积金 商业贷款行为,未违反《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
为确保各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公积金贷款政策,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2017年8月25日,我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发企业作出书面承诺,不得拒绝客户使用公积金或者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违反者,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整改者,暂停其一切业务,并公开曝光。
您在购房时若遇到拒绝使用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的开发企业,请及时拨打我局的举报电话0558-59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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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公积金问题答疑
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首套房、二套房均不低于20%;二手房首付不低于50%。
三:利率:
目前现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上【3.25%】 5年以下(含5年)【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四:年限:
不超过职工退休后的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商转公”需要评估吗?
问:听说我市允许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本人也打算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房子之前已经贷款,契税等都是按照核定的额度缴纳的,请问还要找评估公司评估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我市少数缴存职工因购买住房时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因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致使其没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使用了商业住房贷款。对这部分缴存职工在本市内购买首套住房使用的商业贷款,开展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办法规定,不需要进行评估,以银行还贷明细为准。贷款期限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以内,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办法规定。
公积金还贷自动划转怎么办理?
问:本人去年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时办理贷款的银行无法自动划转公积金至还房贷银行。请问今年还能办理自动划转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我市开展按月划转还贷,目的是为方便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高提取使用效率。自开展这项业务以来,各家银行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对接,积极开展这项业务。到目前为止,除徽商银行因为数据没有与公积金中心对齐外,其他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药都)均可以办理按月划转还贷。只要你的公积金贷款是从这几家银行办理的,就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划转还贷业务,职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公积金中心从签订协议的下月起,自动划转职工的公积金用于还贷,目前仅限市区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职工。
公积金余额能否通过提前还贷提取?
问:我的公积金贷款正在按月还款,办理的委托划转业务。目前公积金账号内还有2万元钱。请问我能提前还贷2万元后再从公积金账号中取走2万元吗?或者提前还2万元后,下月按月划转时会自动多划转2万元公积金到还贷卡里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职工按月划转正常还贷的情况下,如果仍有部分公积金余额,可以申请提前还贷。按月划转是根据职工上月还贷的金额,下月就划转多少金额,如果本月多还贷2万元,下月按月划转时,就会自动多划转公积金2万元到还款者的还贷卡里,前提是,还贷者的公积金账户里必须有这么多的余额,这样就实现了公积金的充分利用,只有先还才能多划转。
公积金连续缴存证明怎么开?
问:准备异地购房,需要开具公积金连续缴存证明,但我市三县都是按季度缴存。请问如何才能开到符合要求的连续缴存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按要求,只有单位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门才能按月录入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我市县区财政是按季度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即下个季度缴上个季度的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只能按季度录入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内。如果需要开具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公积金管理部门只能据实按单位或财政实际缴纳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资金为准,缴到几月份就开具证明到几月份。市公积金中心近年来经过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市直单位和一些国有企业实现了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仍有大部分缴存单位按季度缴存,更有少部分单位按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下一步将对公积金缴存迟缓的单位进行摸排、催缴,对部分单位公积金缴存进度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身份信息不一致能修改吗?
问:当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时,用的是一代身份证,现在用的是二代身份证,两个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网上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应该如何操作?可以到管理中心修改身份证号码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可以进行修改,携带本人身份证,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三楼信息科,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然后再从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综合:中新网、亳州市政府网、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编辑: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