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9月4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细则的通知》,全文一共14条,对于即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二套房首付比例进一步提高,上浮至40%。
负债与收入比下调,负债太多也无法贷款了。
夫妻双方一人名下有贷款或者贷款担保,都不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了。
离婚半年内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堵住了通过假离婚贷款购房的一批人。
对于异地贷款的要求更加严格,异地非户籍地购买的直接不予受理。
对夫妻双方征信要求都更加严苛。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
为了充分落实国家合理控制房价、重点满足刚需、坚决杜绝炒房的指导性政策,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我市现行的公积金信贷业务办理细则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进一步规范缴至年月,将现行的“缴至距当前6个月以内”缩短至“缴至距当前3个月以内”。
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从现行的“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调整为“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将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从现行的20%上浮至40%。
4、将现行的家庭月负债与月收入比上限从现行的60%下降至50%。
5、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6、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存在未结清贷款本息或未解除贷款担保的,不予受理。
7、职工离婚半年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8、职工本人或配偶征信报告历史逾期记录达到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不予受理;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累计达到2期的,不予受理;其他贷款、欠款或信用卡大额透支(界定标准为5000元)逾期累计达到3期的,不予受理。
9、职工本人或配偶征信报告存在展期记录的,分以下情况处置:助学贷款累计展期次数超过3次(不含)或累计展期时间超过12个月(不含)的,不予受理;其他种类贷款仅展期1次且展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含)的,可以受理,但须由原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最高额度的70%核定;其他种类贷款累计展期2次(含)以上或累计展期时间超过6个月(不含)的,不予受理。
10、职工本人或配偶征信查询过于频繁的(近6个月查询超过2次,或近12个月查询超过5次,或近24个月查询超过10次),不予受理。
11、加强对异地贷款的资格审查,严格审核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对职工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申请异地贷款的,不予受理。
12、全面暂停缴存20%贷款保证金可暂不办理预抵押登记直接发放贷款的政策。
13、建立职工诚信档案,对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面谈情况不实等骗贷行为的职工,取消其本人和配偶5年内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并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缴存职工,同时向单位纪检部门通报。
14、公积金缴存人、购房第一买受人、公积金借款人必须为同一人,购房共同买受人只能是借款人配偶(若有父母、子女、兄弟及其他第三人为共同买受人的,均不予受理),配偶产权份额超过50%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0日
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