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月缴存额是什么意思」
2月26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获悉,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开展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以下简称“个人自愿缴存”)。本次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业务除了南宁市外,还扩展到了横州市、武鸣区、宾阳县等地,上林、马山、隆安县的个人自愿缴存工作将逐步开展。
目前,办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上浮,首套房利率达到了6%左右,但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的利率仅为3.25%,这对购房者来说,可以减轻不少经济负担。2018年,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推出了个人自愿缴存业务,该业务开展以后,受到社会关注。此后,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全区各地陆续开展了个人自愿缴存业务。
如今,南宁中心也推出此项业务,意味着南宁市民在个人自愿缴存方面,有更多的选择。与区直中心相比,南宁中心开展业务的区域扩展到了横州市、武鸣区、宾阳县,让县区居民办理该项业务也更加方便了。
什么样的人群可以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呢?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凡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且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在个人自愿缴存的范围内。
个人自愿缴存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与全区其他中心的规则相似,只有基数方面略有不同。
另外,很多市民非常关注个人自愿缴存能否办理贷款、能否商转公等业务。对此,相关负责人称,为支持新市民及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刚需住房问题,对自愿缴存人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允许其申请使用 “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自愿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意味着本家庭户已经在城镇拥有一套住房,不属于刚需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范畴,故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链接:业务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1.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路支行
地址:东葛路103号金信苑一楼,联系电话:0771-563648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中国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兴武大道168号,联系电话:0771-622325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中国银行宾阳支行营业部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100号,联系电话:0771-8222479。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
地址:横县横州镇环城西路120号,联系电话:0771-722337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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