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查询登录」
时间:2022-09-30 17:54:17 • 来源:滁州大事件
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人信息公告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及《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滁金管委〔2015〕1号)规定,认定我市缴存职工刘汉利、李鸣和侯吉祥三人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合同、证件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责令上述三人退回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取消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5日
《滁州日报》办理证件遗失、企业注销、单位公告等,请致电:0550-2175666,18154150993,或微信咨询:1172983887(QQ同号)。本报统一刊号CN34-0012代号: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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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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