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调整「一月呼和浩特」
时间:2022-09-27 16:56:10 • 来源:新华融媒
昨日,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调整的通知。按照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业务将做出以下规范调整: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由夫妻双方建立的,贷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住房公积金由借款人单方建立的,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
规范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次数以及时间间隔。对同一借款人不得发放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在第一次贷款还清起5年后。
调整开发企业按揭贷款楼盘的准入条件。在签订楼盘按揭贷款协议时,将楼盘主体封顶列为审批条件,尚未封顶的楼盘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开发项目,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业务。
其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近期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市民朋友,一定要了解最新变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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